今后,虚拟资产经营者必须事先制定与停业相关的内部业务指引,并至少在停业日前一个月向金融主管机关提交停业后的使用者保护计划。
英国金融服务委员会金融情报室(FIU)和金融监督院4日对10家被关闭或关闭的虚拟资产业务运营商进行了“相关机构联合现场检查”,并采取了后续措施。 23日暂停。
当局向调查机构通报了总共5 家企业违反了《特定金融资讯法》规定的报告义务,未向金融情报机构报告高管和工作场所的变动,并分享了与这10 家企业相关的详细资讯和业务状况。
当局根据本次现场检查的结果,修订了有关停业的指导方针。
根据指引,虚拟资产经营者必须事先制定与停业相关的内部业务指引。
与停业相关的内部业务指引包括停业提前通知、对使用者的个别指导、支援提取存款和虚拟资产、提现费用、会员资讯的保存和销毁以及储存的使用者资产的处理方法。
确认停业后,您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透过电话向主管机关报告拟关闭的情况,并提交《停业后使用者保护计划》。
停业须于业务结束日前至少1个月在网路网站、手机APP等处公告,并提供用户资产提现方式、正常提现期限、提现费用等详细资讯。
即使业务终止,也必须在至少三个月内以与业务时相同的方式支援提取用户存款和虚拟资产。
若业务结束后3个月后仍有未归还的用户资产,业者将以不遭受骇客攻击等安全事件的安全方式储存资产,并每周一次向金融当局通报用户储存的资产状况资产。
金融主管机关强调,「虚拟资产业务经营者并不会因终止业务而丧失其营业资格,因此,即使业务结束后,高阶主管人员、工作场所等报告事项发生变化,也必须履行报告义务」。 《特定金融资讯法》进行的变更。他还表示,「如果因停业等给用户造成损害的商家在今年下半年之后申请续业报告,将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严格审查停业相关事宜。」为了防止用户受到损害并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我会的,」他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