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TA的政策见解
TL;DR:
亚洲正在通过平衡且有利于创新的监管,推进加密货币规则的现代化。IOTAIOTA支持这一转变,倡导在香港、泰国、马来西亚和韩国推行保护隐私的合规措施和基于风险的监管,以培育值得信赖、以增长为导向的数字资产市场。
在亚洲各地,各国政府正在重新定义数字资产在主流金融体系中的地位。香港已推出专门的稳定币制度,泰国正在制定交易所发行代币的相关规则,马来西亚正在改革其数字资产交易框架,韩国则致力于将虚拟资产公司与其风险投资生态系统相融合。这些举措共同标志着监管模式正朝着许可化、信息披露和创新导向型监管方向发生决定性转变——旨在平衡投资者保护与促进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作为一家非营利组织, IOTA基金会的指导原则是通过开放式创新和负责任的技术创造积极的全球影响。秉承这一使命,我们与亚洲各地的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并就相关监管发展提供建设性反馈。
香港:对自托管钱包反洗钱措施的担忧
2025 年 6 月,香港金融管理局 ( HKMA ) 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详细说明了与法定货币挂钩的稳定币(即通过与特定法定货币(如美元)挂钩来保持价值稳定的加密资产)的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 (AML/CFT) 要求。
这些提案是在《稳定币发行人条例》通过后提出的,该条例引入了法币基准稳定币的牌照制度,将于2025年8月生效。此次咨询的关键条款之一是,寻求将反洗钱/反恐融资(AML/CFT)管控范围扩大到用户自托管钱包之间的交易——即完全由用户而非中心化机构或中介机构控制的数字钱包——这可能要求稳定币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所有钱包间转账中验证交易对手方的身份。随着稳定币在零售和机构领域的使用日益增长,该机制旨在确保资金可追溯性并遏制非法资金流动。
在我们的反馈中, IOTA基金会承认香港在制定稳定币发行明确标准方面发挥了领导作用,但同时警告说,对涉及自托管钱包的交易应用完整的旅行规则义务在操作上不可行,在概念上也与去中心化金融不符。
我们提出了一种基于代币化KYC证明模型的风险缓解框架,该框架涉及在身份验证后颁发的保护隐私且可验证的凭证。这些数字证明可以加密附加到钱包地址,使机构能够在不收集或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况下验证用户的合规状态。该模型保护用户隐私,降低数据责任,并支持跨平台互操作性。我们还建议结合先进的区块链分析技术来检测高风险行为模式,而不是对钱包类型施加结构性限制。我们在欧洲区块链沙盒中提出的解决方案为可能的实施指明了方向。
泰国:COI代币90天过渡期
2025 年 7 月,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提议取消对利益冲突 (COI) 代币的全面禁令:即交易所或其关联实体发行的、用于其自身生态系统内的数字代币。
我们对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回应主要集中在解除对数字资产交易所提供利益冲突(COI)代币(即交易所或其关联公司发行的、可直接使用的实用代币或加密货币,用于促进在其自身区块链上进行交易)进行交易的禁令的提议上。
该监管草案将允许交易所上线此类代币,前提是这些代币必须满足严格的信息披露、监控和报告要求。交易所需要识别代币发行方的“关联人士”(包括董事、高管、配偶和关联法人实体),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报告系统中标记存在利益冲突的代币,以便进行持续监管。现有代币在该监管生效后有90天的时间来履行这些义务。其目标是在防止内部人士滥用职权和未披露利益冲突的同时,促进负责任的创新。
我们欢迎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举措,认为禁止COI代币过于严苛。这些代币通常具有实用功能,例如降低交易费用、访问平台服务或激励用户活跃度。彻底禁止COI代币会限制用户的选择,并使国内交易所与公开上架和支持此类代币的境外平台相比处于竞争劣势。与其禁止COI代币,不如将重点放在加强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管理和强有力的监管上。这种方法既能保护投资者权益,又能促进负责任的创新。
马来西亚:保护市场准入,不应排除实用型代币
2025年8月,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提议对《认可市场指南》(该指南规范数字资产交易所(DAX))进行全面改革。此次咨询引入了“自由上市框架” ,允许交易所无需事先获得SC批准即可上市代币,同时加强了对公司治理、资本和运营的要求。主要提案包括将最低实缴资本提高至1500万令吉(约300万欧元)、强制执行更严格的股东资格要求,以及引入数字资产上市前必须有一年交易历史的要求。SC还就如何在自由上市框架内处理高风险代币(例如稳定币、新兴实用型代币、隐私币和meme币)征求意见。
我们支持马来西亚推动建立更加自主和负责的交易所体系,但也指出了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我们反对对实用型代币和新兴代币实施一刀切的限制,而是主张加强信息披露、上市后监管以及独立的智能合约审计。我们还建议马来西亚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协调,制定一套专门的稳定币框架(类似于欧盟、新加坡和香港的框架),以明确法币稳定币和算法稳定币的监管规定。此外,我们认为拟议的资本要求远高于欧盟《马来西亚投资和金融行动特别条例》(MiCA Regulation)中类似的门槛(5万欧元至15万欧元),这给规模较小、具有创新精神的交易所设置了不必要的障碍。我们敦促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采用分级资本模式和基于风险的上市方法,根据资产的实用性、治理和技术成熟度而非发行时间或交易场所来评估资产。
韩国:风险投资企业拓展至虚拟资产领域
继2024年7月《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实施后,韩国政府提议修订《创业企业促进特别法》实施细则,将虚拟资产交易和经纪公司纳入认可的创业企业范畴。此举将使此类公司能够获得风险投资、税收优惠以及其他通常只适用于高增长科技公司的相关福利。该提议反映了更广泛的政策转变:将区块链和数字资产企业视为韩国创新经济的贡献者,而非投机性的异类。
我们赞同该提案,并指出该修正案将有助于合法虚拟资产公司获得资金,并根据韩国更广泛的技术发展议程培养人才。我们强调,数字资产领域如今与人工智能、去中心化金融和供应链应用等领域交汇融合,而这些领域正是韩国初创企业具有全球潜力的领域。将加密货币公司认定为风险企业,可以确保它们在创新和运营方面得到充分评估,从而鼓励负责任的创业精神,并吸引资本和人才。我们相信,这些措施将使韩国成为负责任的区块链应用领域的区域领导者。
IOTA的指导性监管原则
在这些合作项目中,我们的建议都基于一个共同的基础:
- 平衡:强有力的保障措施,但不会抑制创新。
- 有利于创新的监管:既能满足初创企业的需求,又能满足成熟企业的需求——不要用不必要的合规负担将初创企业拒之门外。
- 全球一致性:与行业最佳实践和不断发展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 风险比例监管:通过披露、监控和治理来解决真正的风险,而不是一刀切的禁令——实用代币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亚洲监管环境的发展, IOTA基金会将继续支持开放、可互操作和保护隐私的解决方案,将创新与合规联系起来,帮助构建值得信赖且具有变革意义的数字资产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