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交易和市场部门的工作人员发布了全面的指导意见,阐述了现有的联邦证券法如何适用于加密货币活动。
新发布的文件为从事加密货币交易的经纪交易商、过户代理机构和交易平台提供了详细的路线图。
明确数位资产的托管问题
202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声明,为遵循特定严格步骤托管数位资产的经纪商提供「安全港」(免于执法)。该声明并非强制性规定。经纪商仍可透过遵循现有标准规则来托管加密证券。
经纪商可以促成「实体」交易(即用加密资产交换ETF份额)。但是,如果经纪商本身持有加密资产(例如比特币或以太坊),则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给投资者的警示
经纪商和客户可以约定将非证券型加密货币视为商法意义上的「金融资产」。这种法律上的区分有助于确保,如果经纪商破产,这些资产归客户所有,而不是成为经纪商一般资产的一部分,最终被出售以偿还债务。
加密货币「交易对」交易获准开放
该文件还阐述了另类交易系统 (ATS) 和国家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机制。工作人员确认,联邦法律并未禁止「配对交易」(即直接以加密证券交换非证券加密资产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