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批准遗漏了一个重要问题:代币化证券如何与《统一商法典》(UCC)和商法互动。 第八条、担保权益的完善、对代币化证券的「控制权」构成等问题均未在此提及(这其实也说得通,因为这是州法律问题,而非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直接管辖范围),而这些问题对于机构采用至关重要。 @propelforward、@Prof_CarlaReyes 和其他许多人已经提出这些问题一段时间了。这些问题仍然悬而未决,我们需要在某个时候解决它们。 正如我希望SEC关于代币化证券的监管能够更加重视加密原生方法一样,我也希望UCC能够做到这一点,而不是对现有标准进行简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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