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燃料价格在基准价格上涨15% 或以上时立即进行调整,而不是像之前规定的那样上涨7%。

据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报道,政府刚刚发布了 2026 年 3 月 19 日发布的第 55/NQ- CP 号决议,对由于中东危机导致世界能源市场剧烈波动,对汽油和柴油价格管理机制的背景规定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根据新规,当汽油和柴油基准价格较前一公告期上涨15%以上时,监管机构将在价格上涨发生后立即进行价格管控。价格公告和管理工作将由工贸部牵头,并与财政部协调进行。
与此前第36号决议(自3月6日起生效)规定的7%的门槛相比,此次15%的门槛有所提高。此次调整旨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此前国内汽油和柴油价格有时会在数日内连续调整。
反之,新机制还规定,如果世界价格下降10% 或更多,国内价格必须立即进行调整。
若价格波动未达到上述阈值(上涨低于15%或下降低于10%),则仍将按照第80/2023号法令进行价格管理,周期为7天/每周四次。零售价格可能上涨、下降或保持不变,自当日下午3点起生效。
根据价格发现的因素以及财政部在价格调整日中午12点前的意见,工贸部将公布石油产品的基准价格和零售价格。
自2月底以来,由于中东军事冲突升级,全球石油市场受到严重冲击。越南汽油价格也大幅上涨,创下历史新高。

尽管当局次动用价格稳定基金,截至3 月 19 日晚上 11 点的价格调整,E5 RON92 汽油的价格已上涨至 27,177 越南盾/升,而 RON95-III 汽油的价格为 30,690 越南盾/升。
与2月26日(中东军事冲突爆发前)的价格调整相比,两种燃油的价格次上涨了4,670越南盾/升和5,120越南盾/升。同样,柴油价格也上涨至33,420越南盾/升的历史新高。
新闻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