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央行禁止在跨境支付中使用稳定币和加密货币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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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中央银行已禁止电子外汇(eFX)提供商使用稳定币、比特币或其他加密货币结算海外汇款。

巴西中央银行第561号决议于4月30日发布,更新了巴西受监管的数字国际支付、购买、取款和转账系统eFX的相关规则。该规则将于10月1日生效,过渡期将持续到2027年。

电子外汇提供商与其外国交易对手之间的付款必须通过外汇交易或在巴西的非居民雷亚尔计价账户进行,加密货币被禁止作为选项。

汇款公司不能从客户那里收取雷亚尔,将资金兑换成USDT、 USDC或比特币,然后在区块链上进行境外支付结算。

该规则并未禁止加密货币交易。投资者仍可通过经授权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根据2月2日生效的BCB第521号决议购买、出售、持有和转移加密货币。第561号决议关闭了受监管的电子外汇公司使用的后端支付渠道。

此次变更针对的是像Wise、Nomad和Braza Bank这样已将稳定币结算融入跨境资金流动的公司。例如,Nomad使用Ripple的网络在巴西和美国之间转移资金,并以稳定币进行结算;而Braza Bank则在XRP Ledger上发行了一种以真实货币为支撑的稳定币。

根据巴西联邦统计局(Receita Federal)的数据,巴西加密货币市场每月交易额在60亿至80亿美元之间,其中稳定币约占90%。巴西在全球加密货币普及率排名中位列第五,高于一年前的第十位。约有2500万巴西人持有或使用加密货币进行交易。

该决议还将电子外汇交易限制在巴西中央银行(BCB)授权的机构范围内,包括银行、巴西联邦储蓄银行(Caixa Econômica Federal)、证券和外汇经纪商,以及作为电子货币发行方或收单机构的支付机构。未获授权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但必须在2027年5月31日前提出申请。他们必须使用隔离账户存放客户资金,并提交详细的月度报告。

第561号决议将电子外汇交易的范围向一个方向扩展。服务提供商现在可以处理与巴西境内外金融和资本市场投资相关的转账,单笔交易上限为1万美元。未与电子商务平台集成的数字支付解决方案也适用同样的限额。

这项规定是更广泛监管举措的第二战线。今年3月,代表850多家公司的行业协会曾反对将巴西的IOF金融交易税扩展到稳定币业务。

巴西监管机构划定了一条界限,允许加密货币在市场上存在,但不能作为电子外汇结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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