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警官在检查一名嫌疑人的手机时,窃取了他的加密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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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网络安全部门第一中心前副主任在得知嫌疑人手机中有加密货币账户后,指示下属查封资金、出售账户,然后Chia所得款项。

5月4日,河内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法庭审理了公安部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预防司数据和电子证据开发与恢复中心三名前官员(中心1、A05)滥用职权侵占资产案的上诉。

初步审理认定,杨俊英是第一中心副主任,阮辉利(39岁)和阮玉黄(37岁)是他的下属。2021年,他们被指派与刑事警察局协调,调查一起涉及河内及其他地区有组织赌博和网络赌博的案件。

在检查和提取涉案两人手机数据的过程中,发现 Tuan Anh、Loi 和 Hoang 挪用了他们的加密货币。

具体来说,2021 年 10 月 29 日,刑事警察局的一名调查人员将一部嫌疑人的手机交给了 Loi。 检查、恢复和提取数据。

调查过程中,Loi发现嫌疑人的币安账户中有530,132 USDT,相当于超过120亿越南盾,以及500.9 C98代币,当时相当于4000万越南盾。

Lợi非法访问了该账户,并将所有加密货币转移到他的冷钱包(匿名钱包)供个人使用。其中,在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Lợi转移了322,287 USDT。 从 Loi 的冷钱包到 Loi 在 Hobit交易所的账户,他以各种汇率在电子交易所出售了 325,100 USDT,赚取了 75 亿越南盾。

2024年1月19日,Loi以51亿越南盾的价格出售了207,845 USDT。他还将部分500.9 C98加密货币兑换成其他加密货币,并存储在一个冷钱包中。由于Loi删除了这个冷钱包,因此无法追踪加密货币的确切数量和种类。

在一审中,被告人Loi承认了上述罪行,并表示已将赃款用于个人开支和投资入金货币。其家人已全额赔偿损失。同样,被告人Hoang 在收到嫌疑人的手机后,发现了一个币安账户,其中包含近20万USDT,相当于46亿越南盾。 一审判决书显示,Hoang将此事报告给了副局长Tuan Anh,并被指示挪用这些加密货币。

按照 Tuan Anh 的指示,Hoang 非法访问了 Ha 的账户,将 USDT 兑换成 3.2619比特币,并将转到Tuan Anh 在币安的加密货币钱包。

2021年1月29日晚,黄某前往俊英的办公室,两人商定Chia加密货币。之后,俊英将比特币兑换成USDT和BUSD,再兑换成越南盾,Chia了黄某3亿越南盾和70,376 USDT,相当于16亿越南盾。黄某随后用这笔钱进行加密货币交易,结果全部亏损。

调查期间,段英潜逃,目前仍在逃;他与本案的关联已被排除。 一审法院判处雷某滥用职权侵占资产罪名成立,判处其9年有期徒刑,黄某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 在今天的下降上诉听证会上,雷某提交了新的证据,最终下降2年,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 黄某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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