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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 Do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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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 Dorman
11-06
针对 a16z 对我提出的 $HOOD 代币构想的法律反驳,我认为 Miles 是地球上最后一个仍然相信这一点的加密货币律师,而 a16z 对 $ UNI的“投资”就证明了这一点。$UNI 是有史以来最没价值的代币,因为他们的律所拒绝允许进行费用转换。 首先,发行某种东西本身并不违法, a16z也明白这一点。如果 HOOD 想发行一种证券型代币,他们完全可以这样做,只需遵守证券法即可。 其次,如果 HOOD 以利润分成的方式出售代币,那它就属于证券。但请注意,我说的不是出售代币,而是空投代币。50% 分配给用户,50% 分配给股东。目前没有任何案例表明这种模式违反了证券法。仅仅利用收入回购代币本身并不构成证券。以这种名义出售代币可能会使其成为证券,但实际上并没有发生出售行为。 如果a16z坚持“所有产生收入的东西都是证券”这种观点,那也随他们便。但市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以及许多其他代币发行方和律师现在都完全不认同他们的观点。他们的代币分类方案很有意思,但它并非法律。 如果加密资产不具备某种形式的财务价值(现金流/回购)、实用价值(消费能力/支付功能/折扣)和社会价值(吸引力),那么它们就毫无价值。这就是为什么 $BNB 和 $HYPE 成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代币之二,而a16z支持的治理代币却大多一路下跌的原因。 你不能盲目地认定所有代币都必须是去中心化的花里胡哨的东西。它们可以有真正的价值驱动因素,而且越来越多的代币发行方将会意识到这一点。
miles jennings
@milesjennings
11-06
That’s just a profits interest, which is a type of security that’s been around for a long time. And using a security as collateral also isn’t new. Token + financial engineering + buzzwords ≠ innovation
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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