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資深人士對監管機構在幣安案中的態度大轉變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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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oday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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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X 帖子中,Coinbase 首席法律官Paul Grewal提請注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在幣安訴訟中提交的修改後的投訴中的腳註。

腳註寫道:“正如本法院所指出的以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所重申的,證券交易委員會使用‘加密資產證券’一詞,並不是指加密資產本身作為證券;相反,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起第一起加密資產豪威案以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直堅持認為,該術語是一種簡寫。”

SEC 繼續表示,“儘管如此,為了避免任何混淆,PAC 不再使用簡稱,SEC 對可能在這方面引起的任何混淆表示遺憾。正如法院所解釋的那樣,加密資產是投資合同的標的。被告似乎辯稱,即使這十種加密資產在 ICO 期間作為證券提供和出售,它們在 ICO 期間也不會一直是證券,也不會永遠是證券。”

SEC 進一步指出,“其對二級市場上涉案的十種加密資產的指控是,根據豪威規則,這些資產的推廣和經濟現實並未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因此它們繼續作為投資合約被提供和出售。”

格雷瓦爾將此腳註解釋為“SEC 對因錯誤地反覆聲明代幣本身是證券而可能引起的任何混淆表示遺憾”。

Coinbase CLO 強調了 SEC 的立場轉變,並指出 SEC“在針對 Ripple 的投訴中聲稱XRP本身是一種證券”。

SEC 資深人士做出反應

Coinbase CLO 分享的觀點引起了前 SEC 區域主任 Marc Fagel 的注意,他對幣安案件的進展表示漠不關心。

Fagel回覆了一位 X 用戶,該用戶詢問他對 Coinbase CLO 分享的觀點的看法:“還記得幾周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的修訂計劃公佈時,所有 Crypto Twitter 用戶(除了我)都將其解讀為他們將從投訴中刪除SOL和所有其他代幣?但他們並沒有這樣做嗎?”

值得一提的是,7 月 30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修改其反對幣安駁回動議的申訴書中關於“第三方加密資產證券”的申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這消除了“目前就這些代幣的指控是否充分作出裁決”的必要性。

幣安訴訟中,SEC 指控十種加密貨幣為證券: BNB、Binance USD(BUSD)、 Solana (SOL)、Cardano(ADA)、 Polygon (Matic)、 Cosmos (ATOM)、The Sandbox(SAND)、 Decentraland (MANA)、 Axie Infinity (AXS)和COTI (CO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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