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關於經紀人的規定,將"經紀人"的定義擴大到包括所有流動性提供者和自動做市商控制超過5000萬刀資本的人,已被一名法官否決。
根據美國地區法院法官Reed O'Connor的說法,"法院認為SEC在頒佈過於寬泛的經紀人定義時超越了法定許可權,這與法律文字、歷史和結構不符。"
區塊鏈協會法律部門主管Marisa Tashman Coppel稱這是一個"重大勝利",對這個年輕的加密貨幣行業來說是個好訊息。
儘管在法律上佔據優勢,SEC仍有機會在第五巡迴法院上訴,並再次嘗試推動新的經紀人規定。
備受爭議的經紀人規定震動了加密貨幣行業
SEC於2024年2月6日通過了修改經紀人規定,擴大了"經紀人"和"政府證券交易商"的定義,以符合現行的證券法。
這一變化帶來了重要且通常難以執行的監管要求,對許多加密貨幣專案造成影響 — 特別是那些沒有中央機構、無法執行"瞭解你的客戶"或反洗錢規定的去中心化網路。
因此,這一規定變更受到了行政總裁、投資者、立法者,甚至一些SEC專員(包括Mark Uyeda)的強烈批評。
"今天的行動加強了委員會的觀點,即'經紀人'的定義幾乎沒有限制。公眾應該擔心這種廣泛權力的範圍,"Uyeda發表了自己的見解。
被親切稱為"加密貨幣之母"的SEC專員Hester Peirce也批評了對經紀人定義的變更,並聲稱SEC試圖規範去中心化協議已經超越了自身許可權。
4月份,加密貨幣行業遊說團體超越了批評點,起訴SEC關於此項規定變更。該訴訟由區塊鏈協會和德克薩斯州加密自由聯盟提起,指控SEC濫用權力,阻礙了美國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