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補助250萬港元!香港金管局「數位債券資助計劃DBGS」,申請條件有哪些?

港金融管理局於 11 月 28 日發佈公告表示,金管局正式推出「數位債券資助計劃(DBGS)」,旨在促進數位證券市場發展,鼓勵資本市場更廣泛運用代幣化技術。

據金管局新聞稿內容,DBGS 已經於 11 月 28 日開放申請,初期計劃為期三年。如果能滿足 DBGS 相關資格要求,每筆在香港發行的數位債券最高將獲得 250 萬港元的資助。

香港數位債券資助計劃詳細資訊

1. 資助金額

金管局說明,數位債券資助計劃資助金額可分為:

  • 如果符合基本要求,可獲得 125 萬港元資助(半額資助)。
  • 如果符合基本要求以及所有附加要求,可獲得 250 萬港元資助(全額資助)。
  • 每個發行人,包括其關聯方,可在 DBGS 下最多獲得兩次資助。

2. 基本要求

為了符合 DBGS 資助資格,所發行的數位債券必須滿足:

  • 在香港發行,至少有一半或以上的主承銷商是受認可的;
  • 同時還必須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發行團隊必須在香港擁有實體;或者數位債券發行在中央貨幣市場單位(CMU)營運的分散式帳本技術(DLT)平台上。

3. 附加要求

若希望獲得全額資助,除滿足基本要求外,還需滿足以下附加要求:

  • 數位債券需發行在由非發行人關聯方提供的 DLT 平台上;
  • 發行規模至少為 10 億港元(可分多批次合併計算);
  • 在發行時,發行給五個或更多非發行人或數位債券發行平台提供方的關聯方的投資者;
  • 必須在香港聯合交易所(SEHK)、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和授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s)三者其中之一上市。

4. 符合資格的開支可獲得補償

另外,金管局還表示,發行人在符合資格的發行過程中所產生的以下費用,若符合資助要求,還可獲得補償:

  • 向 DLT 平台提供方支付的經費,但不包括發行人關聯方支付的費用;
  • 向香港本地承銷商支付的費用,但不包括發行人關聯方的承銷商;
  • 向香港本地法律顧問支付的費用;
  • 向香港本地審計師、會計師和評級機構支付的費用;
  • 向香港聯合交易所(SEHK)、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和授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ATPs)支付的上市費用;
  • 向中央貨幣市場單位(CMU)支付的住宿和結算費用。

最後,如果所發行的數位債券同時為綠色債券、社會債券、可持續發展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或者過渡債券,並符合相關資助計劃的資格要求的,還能夠享有:

  • 合資格的普通債券發行費用可以通過 DBGS 或 GSF 資助計劃的 Track I 項目補償,最高可達 250 萬港元,不過不能同時申請;
  • 外部可持續性審查費用,可以通過 GSF 資助計劃的 Track II 項目補償,最高可獲得 80 萬港元,並適用於所有發行前和發行後的外部審查費用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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