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財經消息,據深圳政法公眾號,深圳一員工試用期後被裁員,公司支付 20000 元工資及 10000 元補償金,但該員工稱還有 25000 元虛擬貨幣工資未發,遂訴諸法院。 法院認為其證據不足,且泰達幣非法定貨幣,判決公司支付賠償金差額 10000 元,駁回虛擬貨幣工資訴求,上訴被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深圳一員工起訴追討虛擬貨幣工資,因證據不足且泰達幣非法定貨幣被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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