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數字技術產業法的最新舉措中,越南政府計劃根據用途、技術和其他標準對數字資產和加密資產進行分類管理。
數字技術產業法新進展
根據BeInCrypto的報道,1月6日上午,國會常務委員會就數字技術產業法草案發表意見。正如BeInCrypto之前分享的,這是越南首次將數字資產概念納入法律。儘管仍處於草案階段,但也已經有多個值得關注的亮點。
關於數字資產的定義,我們知道它們是無形資產,以數字資料的形式表現,由電子環境中的數字技術創造、發行、儲存、轉移和驗證。同時,數字資產受法律保護,如民事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律規定。
加密資產是一種數字資產,由區塊鏈、分散式賬本或類似數字技術創造、發行、儲存、轉移和驗證。而虛擬資產是一種可交易或轉移的數字資產,可用於支付或投資,但不包括證券、法定貨幣的數字形式和其他金融資產。
將數字資產視為新興、複雜、快速發展的問題,數字技術產業法草案也旨在制定數字資產概念、分類的框架,根據用途、技術和其他標準進行分類。此外,政府還需要考慮修訂民法、電子交易法、證券法,以與數字資產新規定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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