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迷因幣在台灣無罪!金管會:「發幣是個人行為,沒打廣告不觸法」

普上任前發行官方迷因幣震撼了幣圈,30 個小時通關 700 億美元的爆炸性市值,令不少早期進場的加密投資人賺得不少油水。但台灣金管會現行的虛擬通貨交易需業者進行登記制,若幣商未進行登記就提供交易服務,則需以違反洗錢防制法等執行,引起不少社群成員疑慮過當。

川普沒在台灣打廣告,不犯法

PTT數位貨幣版版主 DarkerDuck 就向金管會申訴,川普發行迷因幣違反了台灣 VASP 相關法規,觸犯反洗法,用意凸顯現行法規有不完確之處。

在金管會開春記者會上,也有區塊鏈媒體提問相關問題,證期局局長張振山當下回應是,「川普發行迷因幣是個人行為,不是為台灣人所發的幣,所以在台灣的法規上無法適用,只要他沒有在台灣做行銷廣告這些行為,就不適用這些規範。」

金管會證期局的回應,在下午引起不少台灣投資社群討論,諸如「不為台灣人發的幣」如何解釋?台灣人發的幣就是為台灣人發行的幣?川普在自己的 X 推特平台張貼訊息,被認定「不是行銷廣告」?諸多問題也成為新的疑慮。

可觀測的是,金管會對於境外人士、組織、法人發行代幣,與 DEX 鏈上交易不認為有適法性,也無從管起,無形讓國內民眾在區塊鏈上操作金融,給予了更多空間。

金管會重視金融創新:加密專法2月公聽會

記者會上主委彭金隆也屢次強調,金管會注重金融創新,這是影響到金融業發展非常重要的一個方向,給予最高度的重視。在 VASP 與加密專法部分,計畫2月舉辦公聽會,6月送審行政院。

先前開放比特幣ETF給予專業投資人投資資格,觀察期半年到一年,後續再邀請證期局與相關單位作檢討。

在未來穩定幣的監理部分,彭金隆點出,金管會將與央行採取共同管理市場的角色,CDBC 則是央行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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