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z呼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更新註冊投資顧問的加密貨幣託管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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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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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公司Andreessen Horowitz(a16z)正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全面改革註冊投資顧問保護數字資產的方式。

在4月9日提交給SEC加密貨幣工作組的正式信函中,a16z表示註冊投資顧問應該能夠在特定條件和明確定義的保護措施下直接持有加密資產。

SEC對這些建議的回應可能會定義顧問在不依賴過時託管模式的情況下管理加密資產的範圍,而a16z由於其投資敞口和持續的政策參與,已成為一個關鍵的行業聲音。

週四,該公司跟進發布了一篇部落格文章,概述了五項核心"加密資產託管原則",旨在為改革提供路線圖,同時保護投資者權益。

A16z在信中表示,"我們相信委員會應該提供新的指導,以便於加密資產的託管安排,即使只是作為臨時措施,直到釋出新規則。"

該公司還敦促委員會允許註冊投資顧問自我託管證券代幣(即作為證券的加密資產),並"澄清註冊投資顧問自我託管加密資產不會與託管規則或受託人職責相沖突"。

註冊投資顧問是管理客戶投資組合的受託人,必須根據1940年《投資顧問法》遵守嚴格的託管、記錄儲存和披露規則。

但a16z認為,這些規則是為一個非常不同的金融系統設計的,那是一個資產不帶私鑰或鏈上投票權的系統。

在提交的檔案中,a16z呼籲委員會承認並非所有加密資產都是相同的,也並非所有託管解決方案都同樣可用。

該公司還指出,加密資產通常附帶經濟或治理權利,如質押收益耕作或鏈上投票,這些在傳統託管賬戶中可能無法訪問。

"根據這一原則,我們認為註冊投資顧問應選擇第三方加密資產託管方……使註冊投資顧問能夠行使經濟或治理權利,"該公司寫道。"如果第三方無法同時滿足這兩個要求,註冊投資顧問暫時自我託管資產不應被視為轉出託管。"

該公司還警告不要使用"熱錢包與冷錢包"等"僵化的分類",而是提倡採用一種安全架構,無論儲存方法如何,都能減輕丟失、盜竊或濫用等關鍵風險。

"我們的目標不是擴大託管規則的範圍,"該公司澄清道,而是提供一種基於標準的方法,"將《投資顧問法》託管規則的目標——安全性、定期披露和獨立驗證——延伸到代幣這一新資產類別。"

這封信遞交的前一天,時任SEC代理主席馬克·烏耶達表示該機構可能會重新審視其100萬美元的註冊投資顧問註冊門檻。

烏耶達在一次證券法會議上表示,他已要求SEC工作人員評估該門檻是否"仍然合適",並暗示即將進行的改革可能會減輕小型公司的負擔。

儘管新確認的主席保羅·阿特金斯已取代烏耶達,但他的言論被視為監管重新校準仍是委員會正在討論的議題的訊號。

編輯:Sebastian Sinc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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