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4月21日,美國聯邦法院決定將與幣安(Binance)有關的洗錢指控訴訟轉移至佛羅里達南部地方法院。據悉,這一舉措是因為該法院已在審理類似案件。
這起訴訟是在2024年8月向華盛頓聯邦法院提交的,指控幣安允許網路犯罪分子利用加密貨幣進行洗錢。由於2023年6月在佛羅里達已提起了性質相同先前訴訟,芭芭拭芭拭�羅斯廷(Barbara Rothstein)法官認可了訴訟的重複性並作出了這一決定。
羅斯廷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儘管兩起�件�告群體定義方式略有不同,但核心上包括同一一一期內幣安網站賬戶被盜加密貨幣的受害者",並且"因此兩個原告群夠相似,可以適用'首先提交原則'"。
由於佛羅里達法院已在理件計過將案件整合到管轄權,可以確保審審理效率和判決的一致性。這一轉移決定預計成為規定全球加密貨幣交易所未來司法風險和法律責任範圍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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