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3年內未訪問交易所賬戶,將被視為未認領財產"
法案還包含"加密貨幣可作為州內支付和交易手段"的條款
當地時間3日,加利福尼亞州眾議院以78對0的投票結果通過了AB 1052法案,並將其提交給州參議院。
AB 1052法案包含了一項條款,即3年以上未行使所有權的交易所賬戶中的加密貨幣將被州政府視為未認領財產。
根據法案,如果在交易所賬戶中透過買賣、存款、取款等方式,3年內未能明確證明加密貨幣的所有者存在,州政府可以沒收這些資產。
AB 1052法案允許加密貨幣作為加利福尼亞州個人或企業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的支付手段,並允許在個人間交易中使用加密貨幣。
AB 1052法案將在州參議院透過並獲得州長加文·紐瑟姆簽署後,於2026年7月1日生效。
加利福尼亞州擁有約4000萬居民,是美國人口最多的地區。
記者 權勝元 ksw@blockstreet.co.k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