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病德議員於27日代表發起了一項包含比特幣等數字資產為基礎的上市交易基金(ETF)制度化內容的《資本市場與金融投資業法律(資本市場法)》部分修正案。
這次修正案的核心是擴大金融投資產品的基礎資產和信託財產的範圍至數字資產。透過這一舉措,數字資產可以作為ETF等金融產品的基礎資產,併為信託業者提供了管理數字資產的法律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修正案還透過明確規定委託條件和程式,強化了投資者保護機制,使信託業者能夠將虛擬資產的保管和管理業務委託給虛擬資產業者。此外,還為虛擬資產衍生品的場外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據,拓寬了金融產品開發的範圍。
這項修正案與允許發行韓元基礎穩定幣一起,是李在明總統的核心承諾之一。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已於2024年正式批准比特幣現貨ETF,許多投資者已經活躍地交易這類ETF。然而,在韓國,由於資本市場法不承認數字資產作為基礎資產,相關ETF的發行一直受阻。此次修正案旨在改善這一不合理的情況。
金融投資業界總體上對這項修正案持積極評價。但也有一些意見認為,允許數字資產衍生品透過場外衍生中介商以競爭性交易方式進行中介可能存在風險。考慮到衍生品交易的高風險性,應僅允許具備風險管理能力的合格業者經營。
民病德議員表示:"這次資本市場法修正案將同時實現國內資本市場的創新和投資者保護,成為韓國金融市場的重要轉折點。將數字資產納入正規金融產品將增強國內金融產業的全球競爭力,併為投資者提供更安全、更透明的投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