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建議對數字資產交易徵收類似股票的0.1%稅率
2025年7月22日,財政部在個人所得稅法(修訂)草案中公佈了新提案,提出對數字資產轉讓活動徵稅,包括虛擬資產和加密資產。據此,數字資產交易將按每次交易轉讓價值的0.1%徵稅,類似於目前的股票徵稅機制。
根據該提案,徵稅僅適用於透過資訊透明、公開價格且保證頻繁交易的交易所進行的數字資產交易。這是將數字資產交易逐步納入明確和透明法律框架的重要一步。
事實上,越南的數字資產市場正在快速發展。Triple-A分析公司的報告顯示,截至2024年,已有超過20%的越南人擁有數字資產。同時,根據Chainalysis的資料,越南目前位列全球加密貨幣接受度最高的前3個國家,普及率是全球平均水平的3-4倍。
過去,越南的數字資產買賣和所有權尚未受到具體法律系統的調控。然而,隨著國會在2025年6月透過數字產業法(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數字資產首次被民法規定認可為一種資產。這被視為稅務機關為該領域制定適當稅收政策的重要基礎。
根據財政部稅收政策管理和監督局代表,當數字資產被確定為合法資產並在市場上交易時,相關職能部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適用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稅種。
除數字資產外,財政部在此次修訂草案中還建議擴大個人所得稅徵稅範圍。一些其他收入來源,如轉讓越南國家域名、碳信用交易、減排證書、綠色債券或拍賣中標的車牌號,也將被納入徵稅範圍。
這類收入將按5%的稅率徵稅,類似於目前版稅或商業特許權收入的稅率。應稅收入被定義為納稅人在每次交易中超過1000萬越南盾的部分。
來源:VnEx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