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境外股票交易收入須申報納稅,年度內盈虧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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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ews
08-04

PANews 8月4日消息,據《金融時報》報道,近期中國稅務部門通知納稅人依法申報境外所得並繳納稅款。個人境外股票交易所得按2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需在次年申報。稅務部門允許納稅人年度內盈虧互抵,但不支持跨年抵扣。未如實申報將被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情節嚴重者將面臨處罰。稅務機關通過CRS等手段加強境外收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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