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長鵬請求美國破產法院裁定 FTX 的 17.6 億鎂訴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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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長鵬"CZ",幣安前執行長,要求特拉華州破產法院駁回FTX對他的訴訟。他認為,除其他原因外,法院沒有管轄權,因為CZ不是美國或特拉華州的居民。

FTX正試圖追回17.6億美元,這筆錢是在不清楚的環境下在兩家公司之間轉移的。

為什麼FTX要起訴CZ?

FTX的倒閉在加密貨幣行業留下了許多後果,這個故事偶爾會以一些奇怪的方式重現。今天,它再次出現。

根據最近的一份報告,CZ剛剛提交申請,要求特拉華州破產法院駁回FTX的訴訟,FTX正試圖追回山姆·班克曼-弗裡德傳送給幣安的17.6億美元:

"這些要求與特拉華州,甚至美國相距甚遠,以至於相關法律,沒有域外適用,不能適用,"CZ宣稱。具體而言,這一論點確認CZ在阿聯酋的居住地使得特拉華州不適合解決這起訴訟。

CZ還認為,國外交易不受美國破產法保護。他將自己描述為被指控交易中的"名義合作伙伴",該交易發生在美國以外的三個法律轄區。

看看事實

趙長鵬"CZ",幣安前執行長,多年來與FTX有著複雜的歷史。2023年,FTX起訴他,理由是他在社交媒體上的帖子損害了公司的聲譽。

2022年,幣安被傳喚在英國法院對抗FTX。當時,CZ仍在經營公司。

事實上,山姆·班克曼-弗裡德一直歸咎於CZ導致FTX關閉的流動性危機。

去年,該公司提起訴訟,指控班克曼-弗裡德不當地向幣安轉賬17.6億美元。此後,訴訟沒有太大進展。

CZ的訴訟認為FTX"曾是幣安的短期業務合作伙伴",並且FTX"不合理地歸咎"幣安及其員工對他們自身的不當行為。

目前尚不清楚這一論點將有多有效,但幣安的另外兩名前高管也要求法院將他們排除在訴訟之外。目前看來,這是一場等待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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