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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對比特幣、以太坊等加密貨幣等數字資產轉移徵稅的提議引起了越南投資社群的高度關注。這被認為是完善法律框架的重要一步,旨在有效管理日益強勁的數字資產市場發展。
財政部建議:對類似證券的數字資產徵稅
在近期提交司法部審議的個人收入法(修訂草案)中,財政部將多項新的收入群體納入個人收入徵收範圍,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數字資產(包括虛擬資產、加密貨幣和其他數字產品)的轉讓收入。
根據該提案,在透明、公開定價、交易頻率較高的交易所進行的數字資產轉移將按每筆次價值的 0.1%徵收稅款,類似於現行證券的法規。
這意味著,當個人在持牌交易所出售比特幣、以太坊或任何其他數字資產時,他們必須立即為每筆交易繳稅,無論盈利還是虧損。
新的應稅收入
除數字資產外,財政部還提議擴展應稅收入清單,包括:
國家互聯網域名“.vn”轉移
下降證書、碳信用額、綠色債券的轉讓
拍賣中標車牌照過戶
政府規定的其他資產使用權和所有權
該集團的稅務計算將基於應稅收入超過 1000 萬越南盾/發生次,適用5%的稅率,類似於當前特許權使用費或特許經營權的收入。
越南為何需要儘快管理數字資產稅收?
對數字資產徵稅被評估符合國際趨勢。在許多國家,比特幣、以太坊和加密代代幣交易已被作為證券或投資收入徵稅。
中國個人收入法已明確規定對包括證券、房地產等資產轉讓收入徵稅。2024年底再次當選的特朗普總統領導下的美國,也正在加緊對加密貨幣徵稅的政策,以遏制洗錢和金融欺詐。
在越南,在比特幣和山寨幣交易在國際交易所爆炸式增長的背景,建立法律框架和稅收政策將有助於國家更好地管理,同時製作新的預算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