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計劃制定類似銀行的加密貨幣規則——這對市場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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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幣安採取高調行動後,澳大利亞正在推進監管框架,對加密交易平臺實施銀行式的標準。

概括
  • 澳大利亞 9 月 25 日發佈的法案草案將使交易所和託管提供商受到 AFSL 許可和 ASIC 監管,將金融服務法擴展到加密平臺。
  • 該提案引入了數字資產平臺和代幣化託管平臺,針對持有客戶資產的中介機構,同時暫時排除自託管錢包和穩定幣發行人。
  • 處罰與公司法一致:最高可達 1650 萬澳元、收益的三倍或營業額的 10%,小型平臺可能在門檻下獲得豁免。
  • u 這些改革與歐洲和英國的 MiCA 提案相似,可能通過更安全的託管、更高的合規成本以及大型參與者之間的整合重塑澳大利亞的加密市場。

目錄

澳大利亞推動銀行級加密貨幣規則

澳大利亞正準備將金融服務法擴展到加密貨幣平臺。9月25日,政府發佈了一份徵求意見稿,概述瞭如何將交易所和託管業務納入現有框架。

財政部助理部長兼金融服務部長丹尼爾·穆利諾在數字經濟委員會的監管峰會上提出了這項提案。磋商將持續到10月24日,屆時財政部將決定下一步措施。

該草案在《公司法》中創建了兩個新類別:“數字資產平臺”和“代幣化託管平臺”。

這些地區的公司需要獲得澳大利亞金融服務許可證,該許可證與傳統託管產品使用的許可證相同,但附加了針對加密的額外義務。

持有客戶代幣的交易所和託管提供商將面臨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制定的行為、披露和監管標準。

此次行動是在近期執法行動暴露監管漏洞之後採取的。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於2024年12月起訴幣安澳大利亞衍生品公司(Binance Australia Derivatives),指控其錯誤分類散戶客戶。2025年8月,澳大利亞交易報告與分析中心(AUSTRAC)命令幣安澳大利亞分部任命一名外部審計師,以履行反洗錢合規義務。

監管規則、平臺指南和處罰

該徵求意見稿闡述了澳大利亞計劃如何監管基於託管的加密服務。

“數字資產平臺”的定義是運營商為客戶持有代幣並可處理轉賬、交易、質押或做市的一種安排。

“代幣化託管平臺”是指運營商持有商品或證券等基礎資產,併發行記錄客戶權利的代幣。

這兩個類別均針對彙集或控制客戶資產的中介機構,而非將代幣本身歸類為金融產品。如果標的資產已符合金融產品的資格,則記錄所有權的代幣將被視為該產品的權益。

草案還列出了一些例外情況。非託管軟件,例如自託管錢包和自動做市商,不受該制度的約束,因為運營商不佔有或控制客戶資產。

穩定幣發行者目前也被排除在外,財政部確認將在支付許可改革下單獨處理它們。

牌照義務側重於運營標準和客戶保護。平臺必須符合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設定的交易處理、結算和資產保護基準。

每個運營商還必須發佈一份“平臺指南”,列出託管條款、服務功能、費用、風險和報告義務。

這些要求源自現有的金融服務法,包括禁止誤導行為、限制不公平合同條款以及設計和分發方面的規則。其目的是為客戶提供與直接接觸基礎資產時同等的保護。

違規處罰與企業處罰框架一致。民事處罰最高可達1650萬澳元、所得收益的三倍或年營業額的10%,以較高者為準,最高不超過250萬個罰款單位。

財政部還提出了比例方面的擔憂,如果規模較小的服務機構每位客戶持有的資金少於 5,000 澳元,或每年處理的資金量低於 1,000 萬澳元,則有可能獲得豁免,但最終門檻將由協商決定。

政府聲明中反覆提到託管風險,以此作為採取這一做法的理由。當大量資產被託管在不受監管的提供商手中時,凍結提款、混入客戶資金、未披露的自營交易、薄弱的治理以及網絡盜竊等問題都隨之浮出水面。

澳大利亞的徵兵政策如何應對全球難題

最好結合其他司法管轄區制定的加密規則來理解澳大利亞的草案。

在歐盟,《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條例》樹立了行業標杆。電子貨幣和資產參考型代幣的規則於2024年6月生效,隨後,針對服務提供商的更廣泛框架也於2024年12月生效。

過渡期將延長至2026年,以便監管機構有時間逐步發放許可證。目前,其效果已初見端倪,一些交易所正在調整或下架穩定幣,服務提供商也在準備授權申請。

與澳大利亞通過 ASIC 和《公司法》採取的做法不同,MiCA 是專門制定的法規,其技術標準由 ESMA 和 EBA 監督。

英國的計劃介於歐盟和澳大利亞之間。2025年4月發佈的法定文書草案將把加密貨幣納入《金融服務和市場法》,具體規則將由FCA負責制定。

該模型借鑑了現有法律,但為加密貨幣創建了獨特的邊界,反映了 MiCA 定製框架與澳大利亞對 AFSL 許可的依賴之間的混合。

北美地區差異較大。加拿大要求平臺根據證券法註冊或進行預註冊承諾,並承擔託管、資產隔離和允許發行代幣等義務。

美國仍然缺乏完整的聯邦制度。2025年7月,國會通過了《GENIUS法案》,用於監管支付穩定幣,並由財政部負責設計實施方案,其他法案仍懸而未決。

2025 年 1 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撤銷了對 Coinbase 的訴訟,標誌著其放棄了早期聯邦執法,而紐約的 BitLicense 等州級制度仍然有效。

亞洲的情況則形成了鮮明對比。新加坡於2023年8月敲定了一套穩定幣框架,涵蓋與新加坡元或G10貨幣掛鉤的代幣,並根據《支付服務法》發放許可。

香港於 2025 年 5 月通過立法,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從 2025 年 8 月起獲得許可,但目前尚未有任何發行人上市。

日本仍然是最成熟的例子,自2017年以來就已獲得交易所許可,並在當地出現問題後採取了更嚴格的措施。2025年3月,日本金融服務局表示,將於2026年進行修訂,將某些代幣視為金融產品,並適用內幕交易規則。

因此,澳大利亞的草案將其列為將現有金融法擴展到加密貨幣領域的司法管轄區之一,而非制定全新的法規。該法案一旦頒佈,將為交易所和託管機構建立單一的國家級許可途徑,同時將穩定幣的監管權留給支付法。

加密貨幣的採用面臨新的監管考驗

國際經驗表明,這對產品的影響可能是切實的。MiCA 的穩定幣規則於 2024 年開始在歐盟實施,交易所已經調整了產品供應,為合規做好準備。

一旦引入支付穩定幣牌照,並讓澳大利亞金融服務牌照 (AFSL) 義務生效,澳大利亞也有可能出現類似的轉變。能夠承擔牌照和合規成本的平臺更有可能繼續存在,這預示著圍繞大型平臺的整合。

傳統金融領域近期的活動也印證了這一趨勢。2025年9月,IG集團宣佈以1.78億澳元收購總部位於悉尼的交易所Independent Reserve,這表明老牌機構正在為新制度做好準備。

銀行准入是另一個可能發生變化的領域。近年來,澳大利亞銀行以存在詐騙風險為由,對部分交易所的支付設置了限制。

擁有更強治理和託管標準的持牌運營商可以減少這些擔憂,改善國內支付渠道,減少對離岸賬戶的依賴。

投資者流向也可能發生變化。現貨比特幣ETF將於2024年在澳大利亞推出,發行商包括VanEck、DigitalX和Monochrome,這些公司已在ASX和Cboe上市。

隨著 AFSL 許可託管標準的確定,零售和顧問需求可能會進一步集中在交易所交易基金和持牌場所,而不是離岸平臺。

獨立儲備加密貨幣指數的調查顯示,到 2025 年,約有 31% 的澳大利亞成年人持有或曾經持有加密貨幣,高於一年前的 28-29% 左右。

對於這類群體,更強有力的保障措施、投訴機制和經過檢驗的託管規範,可以降低發生故障時的損失。與此同時,合規成本可能會提高費用,代幣上市範圍可能會縮小,收益型產品可能會面臨更嚴格的審查。

關鍵變量在於時機。諮詢將持續到 10 月 24 日,如果該法案在有限的修改下取得進展,預計 2026 年將標誌著許可證過渡的開始,並對產品可用性、銀行訪問以及上市加密貨幣基金和直接交易平臺之間的平衡產生首次明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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