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1月21日消息,據智通財經報道,香港穩定幣覆核審裁處及Web3發展小組成員呂志宏表示,香港在虛擬資產監管方面已建立明確制度框架,特別是在穩定幣的發行與監管層面。目前,香港僅允許以法定貨幣作為支撐的 “法幣抵押型穩定幣” 合規發行,相關機構須嚴格遵守監管要求,確保發行透明及資產安全。呂志宏指出,監管機構對穩定幣發行人設定了若干關鍵要求,包括:1.資本門檻:申請者必須具備至少 2,500 萬港元的資本規模,以確保具備足夠的財務實力營運及應對市場風險;2.資產管理要求:發行人所收集的法幣資金必須投資於高流通性、低風險資產,以確保穩定幣價值能被可靠支撐;3.贖回機制:發行人需建立清晰且可執行的贖回安排,讓持有人能夠在短時間內以一比一兌換法幣,保障用戶權益。他補充,穩定幣發行人亦需透過獨立審計,向監管機構提供合規證明。
呂志宏:香港穩定幣監管框架清晰,發行人須滿足資本、資產及贖回等多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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