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Foresight News
原標題:將於下月生效的加密「創新豁免」,解釋了 Coinbase 近期的收購動作
當地時間 12 月 2 日早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Paul Atkins 在紐交所發表的演講中確認,對於加密貨幣公司的創新豁免規則已列入 2026 年路線圖並將於明年 1 月正式生效。
加密貨幣本身並非本次演講的核心議題,Paul Atkins 選擇在紐交所發表演講是希望降低創新業務公司的披露要求,減少強制性披露和根據公司規模縮減要求,使小公司更容易上市。此外,Paul Atkins 還希望推動股東大會「去政治化」,將重心轉移到公司經營上。
Paul Atkins 認為當前監管要求披露的內容過於繁雜,應該專注於「財務重要性」,彭博社認為 Paul Atkins 在暗示特朗普政府反對股東提出的以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措施為重點的倡議,並認為應減少這方面的披露。
之所以提到這些與 Crypto 看似無關的信息,是因為對於加密貨幣公司的創新豁免規則至今仍未公佈具體的條款,但我們從今年來多家 Web3 行業公司上市以及新任美聯儲主席的態度中可以得出一些簡單的結論:
首先,SEC 的新班子並非有意「放鬆監管」,而是希望將原本監管條例中過時的,冗雜的規則剔除,從而降低公司的合規成本。多家美媒的新聞報道中均有提及,Paul Atkins 希望降低「強制披露」的要求,但會要求提高「財務重要性」信息的比重。包括 Circle、Bullish 等 Crypto 公司的上市恰恰體現了這一趨勢。
至於「豁免」,美國證券法其實早有明確規定,其本質上就是一些可以免去複雜註冊流程的特殊情況。在此前的很多代幣的發行其實都利用了證券法的豁免政策,並且需要滿足一系列規定才有可能上線例如 Coinbase、Kraken 等交易所來向美國本土的散戶投資者開放。
但滿足這些豁免政策的要求本身也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筆者曾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Zksync 其實很早就想發行代幣,但如此規模的項目為了不引來監管的麻煩,在組織架構上經歷了非常複雜的調整,最終才在保證完全合規的前提下成功發行了代幣。
以上這些例子都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代幣仍被定義為某種意義上的證券。但新的豁免政策可能會做出一些改變。
美國當地時間 11 月 12 日,Paul Atkins 在費城聯邦儲備銀行發表講話時表示,Project Crypto 將「劃清界限」,以區分不同類型的加密資產。Paul Atkins 將加密資產分為 4 類:
數字商品或網絡代幣:價值來源於功能完善且去中心化的網絡,而不是來源於管理層的承諾;
數字收藏品:為使用或欣賞而購買的 NFT 和類似物品,而非為盈利而購買;
數字工具:提供訪問權限或憑證的實用代幣;
代幣化證券:基於區塊鏈的傳統金融工具的表現形式。
Paul Atkins 認為前三者並不構成證券。但將一種新的,不是證券但又很像證券的資產類別直接開放顯然會造成巨大的風險。所以針對加密貨幣公司的「創新豁免」應運而生,其本身可能類似於一個監管沙盒,SEC 可能通過一段時間的「輕監管」來探索最終落地的監管方式。
由於政府關門影響,完整的豁免規則預計會在生效時公佈。目前公開信息非常有限,但筆者仍然找到了一些有關豁免條款的蛛絲馬跡。
在 2025 年 4 月 13 日公佈的 SEC 評論信中,提到了豁免提案早期版本中的條款:提案條件豁免用於 ICO,以便利區塊鏈項目的早期籌資。實施強制基本註冊系統,確保豁免下實體的監督並防止濫用。SEC 建立公共驗證工具,提升透明度和投資者保護。
另外,Paul Atkins 在 11 月 12 日關於 Project Crypto 的演講中提及:未來幾個月,正如國會當前立法所設想的那樣,我希望委員會考慮一套豁免措施,為作為投資合同一部分或受其約束的加密資產創建量身定製的發行制度。我已要求工作人員準備推薦意見,以促進資本形成並適應創新,同時確保投資者保護。
顯然,明年 1 月生效的豁免措施應該是一個獨立於證券法或者說至少是證券法豁免要求的一種延伸,結合新任 SEC 主席對於糾正過度監管的決心,新規或許不會要求想要發行資產或進行公開融資的 Web3 項目進行過度披露,但一定會有簡單的註冊流程和披露標準。
說到披露標準,自然就想到了 Coinbase 前段時間在平臺進行 Monad 代幣公開銷售時候所披露的信息,包括了做市商身份和做市條款。也就是說,雖然披露的信息要求可能會比較簡單,但這些過去並未強制披露的關鍵信息在未來可能不可或缺。此外,對於代幣和發行代幣項目要求的降低就必然對應著發行代幣平臺要求的提高,這在證券法中亦有對應的標準。
如此,Coinbase 通過收購 Liquifi 和 Echo 來佈局資產發行和代幣公開銷售的原因有了一個合理的解釋:作為未來代幣發行的合規平臺。筆者猜測,未來 Web3 項目若想合規的在美國進行公開募資,必須依託一個至少在 KYC、反洗錢等基本問題上完善且在 SEC 註冊的機構或平臺。
目前看來,僅有的公開信息都在圍繞「資產發行」維度進行討論,SEC 新規料將一定程度放寬標準,讓新項目可以更方便得發行資產並進行融資,但這一切也必將建立在基本的投資者保護機制之下。不過相比於過去必須建立海外非盈利性質的基金會,新規之後的機制可能相對簡單。
在資產發行之後,這個監管沙盒也大概率會在例如發行主體的信息披露問題上進一步探索。好消息是,未來我們可以對項目實際的運營情況有更清晰的瞭解;壞消息是,合規的資產發行也為項目因經營不善離開公開市場提供了合理的退出渠道,合規從來不意味著篩選難度的降低,對創新的包容也會反過來對投資者的專業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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