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來自眾議院的兩黨議員公佈了一項《數位資產平等法案》草案,該法案將免除 200鎂以下穩定幣交易的資本利得稅,並允許將Staking的繳納期限延後五年。
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成員、俄亥俄州共和黨眾議員馬克斯·米勒和內華達州民主黨眾議員史蒂文·霍斯福德共同提出了《數位資產平等法案》,旨在為數位資產建立一套全面的稅收框架。 該法案將免除使用價值低於200鎂的受監管的、與鎂Neo的穩定幣進行交易的資本利得稅,此舉旨在減輕日常交易的合規負擔。
要符合這項激勵措施的條件,穩定幣必須由根據 《GENIUS法案》獲得授權的機構發行,且僅與鎂Neo,並在過去12個月中至少95%的交易日內,價格維持在1鎂附近1%的波動範圍內。經紀商和交易商不在此豁免範圍內。草案也指出,立法者仍在評估是否對年度總價值設定上限,以防止濫用該條款來規避投資利益。
霍斯福德議員點擊了製定明確規則的重要性。他告訴KOLO電台:“與任何新興技術一樣,加密資產需要安全保障,這樣才能促進創新,同時保護消費者和稅收制度的完整性。目前,即使是最小額的加密資產交易也可能引發稅務索賠,而其他一些法律領域則缺乏清晰度,並存在被濫用的漏洞。”
一種折衷的Staking。
該法案最引人注目之處在於其對何時對Staking和挖礦獎勵徵稅採取的折衷方案,而這正是議員們Chia的焦點。根據拜登政府時期美國國稅局於2024年10月重申的指導意見,獎勵在收到時即作為收入徵稅。懷俄明州共和黨參議員辛西婭·盧米斯(Cynthia Lummis)是國會中一位知名的加密資產角色,她於7月提出該法案,旨在將稅收推遲到獎勵出售時再徵收。
米勒-霍斯福德法案採取了一種折衷方案:納稅人可以選擇將獎金的稅款遞延五年,之後獎金將按公允市場價值作為普通收入徵稅。該草案將這種方案描述為一種必要的妥協,既可以要求納稅人在獲得控制權時立即繳稅,也可以要求將全部金額遞延至清算時再繳稅。
該法案草案也將一些現有的證券稅規則擴展至數位資產。它將虛擬虧損出售規則應用於加密資產,防止投資者在虧損出售後立即買回以享受稅收抵免;同時,擴展推定出售規則的適用範圍,以防止利用收益鎖定策略來拖延納稅義務。
該法案還將證券借貸的稅收原則擴展至符合條件的數位資產借貸,將資產借貸視為高流動性流動性資產的免稅活動。 NFT 和流動性較低的資產將被排除在外。穩定幣條款預計將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後開始的納稅年度生效,眾議員米勒表示,該法案整體預計將在 2026 年 8 月之前促使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