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為交易和託管虛擬資產的企業建立發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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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穩定理事會和香港證監會已完成加密資產業務許可框架的諮詢階段,進一步完善了涵蓋穩定幣和代幣化的綜合監管體系,目前已有 11 家交易所獲得批准。

香港正透過完善法律框架,持續鞏固倉位區域數位資產中心的地位。財經事務局和證券及期貨監察委員會宣布,已就新的發牌機製完成諮詢。因此,在官方法律架構生效後,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或託管服務的企業均須申請牌照。

此舉擴展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現有的加密理財體系。 2025年初,香港推出《穩定幣條例》,為穩定幣發行機構設立了獨立的執照機制。香港目前強制要求資產持有牌照,此前於2020年推出了自願牌照制度。證監會已根據該機制批准了11家公司。

制定發展數位資產中心的綜合策略。

香港憑藉其作為連接中國內地與全球資本市場的金融門戶的戰略位置,以及對企業友好的稅收制度,正在構建資產生態系統。監管機構認識到,交易和託管服務的牌照發放是建立全面數位資產管理框架的關鍵組成部分,穩定幣和代幣化也是如此。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卓然點擊,建立監管框架有助於香港“促使一個值得信賴、具有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系統”,從而鞏固其在全球數位資產市場的倉位。香港特別行政區也積極探索代幣化舉措,擴展區塊鏈技術在傳統金融領域的應用。

香港證監會也發布了一份關於加密理財服務提供者發牌機制的新諮詢文件。該文件將相關提案與現有的反洗錢框架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條例》聯繫起來,闡明如何將加密理財活動納入監管範圍。諮詢過程旨在就發牌範圍、監管機構權限、制裁措施和上訴機制等關鍵要素徵求意見,以完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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