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央行:未在年底前獲牌的加密服務商將被視為非法運營

立陶宛央行警告稱,國內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必須在 12 月 31 日前取得牌照,否則將被視為非法運營並面臨處罰。此前為加密交易所與錢包平臺提供合規準備的過渡期將於 2025 年年底到期。央行表示,自 1 月 1 日起,未經 MiCA 授權而繼續吸納新用戶、接收加密資產或提供服務,將被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可能遭遇罰款、封禁網站,最高或面臨 4 年監禁。截至目前,僅約 30 家機構遞交牌照申請,而登記在冊的本地加密服務商超過 370 家,其中約 120 家仍在活躍運營。(Cryptopoli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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