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部分跨境匯款徵收1%匯款稅

Odaily星球日報訊 當地時間2026年1月1日,美國針對部分跨境匯款的新稅收措施正式生效。根據美國財政部和美國國稅局相關規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匯款服務提供商需對符合條件的匯款交易代收1%的稅款,並按規定申報繳納。相關規定顯示,當匯款人以現金或類似“實物支付工具”(包括匯票、銀行本票等)作為資金來源辦理跨境匯款時,將需要繳納該稅;而通過美國銀行賬戶轉賬,或使用借記卡、信用卡等方式為匯款提供資金的交易,通常不在徵稅範圍內。該措施屬於特朗普政府推動的“大而美”稅收和支出法案的一部分。按美國國稅局規定,該稅適用於包括美國公民和居民在內的海外匯款人群。

有專業稅務分析認為 “加密貨幣和穩定幣轉賬不被視為受稅的匯款轉移(remittance transfer)”。也就是說,穩定幣不屬於該稅作用範圍之內的“實物支付工具”,但實際情況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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