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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很多人抨擊 @remusofmars 不賣:
我的看法是——你得有點傻(這是好事),而且膽子要大,才能在上漲過程中不大幅止盈的情況下持有 200000% 的收益。
我會賣掉,我完全不明白他為什麼沒賣,但這就是他盈利 150 萬美元的原因,這也說明你不能借用信念。
我開始反思自己當初的 Griffain 交易,我懷疑現在我還能不能接受單筆交易盈利 30 萬到 40 萬美元。
他從 37.4 萬美元賺了 46.6 萬美元,無論怎麼看都是一筆絕佳的交易。
這筆交易很可能會再次反彈,讓他再次賺到七位數。
即使止盈 10 萬美元,也是一筆非常不錯的交易,未實現的收益就是未實現的收益。

他的參賽作品太好了,所以最終成績並不重要。
但沒人會樂意花七位數往返。
來自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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