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代幣化資產首先是證券,其次才是技術。

本文為機器翻譯
展示原文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三個部門週三表示,將證券放在區塊鏈上並不會改變其法律地位,並補充說,代幣化資產面臨與傳統金融工具相同的註冊要求。

週三,該機構的公司財務部、交易和市場部以及投資管理部在聯合工作人員聲明表示,代表證券的代幣仍然受聯邦證券法的約束。

聲明中寫道: “證券的發行形式或持有人記錄方式(例如,鏈上與鏈下)並不影響聯邦證券法的適用。”

鏈上交易是指直接記錄在區塊鏈或分散式帳本上的證券轉移,而不是透過傳統的資料庫系統進行轉移。

聲明指出,發行人可以單獨發行代幣化證券,也可以與傳統股票同時發行。如果代幣化證券的性質與傳統股票基本相同,並賦予其基本相同的權利和特權,則根據聯邦證券法,無論其發行形式如何,在某些方面均可將其視為同一類別的證券。

聲明稱,唯一的區別在於「發行人(或其代理人)不是透過傳統的鏈下資料庫記錄來維護主證券持有人文件,而是在一個或多個加密網路上維護主證券持有人文件」。

這份聲明出台之際,正值聯邦機構在川普政府時期改變了對加密貨幣的立場,在過去一年中撤銷或結案了十幾起案件,其中包括針對大型加密貨幣公司的訴訟,這些訴訟的關鍵在於代幣、質押產品或錢包基礎設施是否構成未註冊證券。

雖然該指南強調證券法適用於任何技術形式,但它所依據的法律框架與該機構放棄的許多案件的法律框架相同。

但周三的聲明迴避了這些案件提出的更棘手的問題,即像代幣和質押計劃這樣的加密原生產品是否首先被視為證券。

以太坊的例子凸顯了該聲明未觸及的未決邊界。 2024年,Consensys在一份未刪節的訴訟文件中披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2023年3月授權對「以太坊2.0」展開內部調查,並發布了一項正式命令,明確將以太坊視為證券。

這項調查於次月獲得委員會批准,這與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的公開言論形成鮮明對比。根斯勒曾多次拒絕表明該機構是否將以太坊視為證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後來結束了與以太坊相關的調查,並未採取任何執法行動,並拒絕就其決定發表評論。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似乎已經軟化了對加密貨幣的總體立場,但仍在積極追查相關案件,例如涉及比特幣挖礦服務的案件,該委員會聲稱這些服務構成證券發行。

揭露:Consensys 是獨立於編輯的Decrypt的 22 位投資者之一。

AR Media Consulting 的公共事務律師兼首席執行官 Andrew Rossow 告訴 Decrypt:“工作人員的聲明非常明確地表示,‘代幣化在法律上不會改變任何事情’——但未言明的現實是,代幣化在運營上改變了一切,而AR的證券框架並非為鏈上市場結構而構建

羅索解釋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工作人員的聲明也沒有回答「鏈上帳簿是否可以取代或在法律上等同於傳統帳簿和記錄」這個問題。

他補充說:“要從整體基礎設施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如果區塊鏈成為事實上的股權結構表或債券登記冊,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仍然要求​​過戶代理人、註冊託管人和經紀交易商,那麼區塊鏈在法律上只是裝飾性的,而不是權威性的。”

Rossow表示,雖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似乎“在依賴特定技術的假設的同時,強制執行‘技術中立’”,但“分類層面的中立掩蓋了運營層面的非中立”。

他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聲明凍結了基準線,推遲了結構性改革,並將負擔轉移到創業和創新部門,悄悄地希望我們先想辦法‘遵守規定,然後再來和我們談’。”

來源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僅為作者觀點,不代表Followin的任何立場,不構成與Followin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
喜歡
收藏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