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工作人員澄清證券法如何適用於代幣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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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工作人員於1月28日(星期三)發布了新的指導意見,解釋了現有的證券法如何適用於代幣化證券。

聲明由公司財務部、投資管理部和交易與市場部聯合發布,指出在區塊鏈上發行或代表的證券仍然受與傳統證券相同的規則約束。

值得注意的是,該聲明僅作為指導性文件,並未制定新規則或修改現有法律。相反,其目的是闡明隨著越來越多的機構開始嘗試代幣化產品,現行證券法應如何適用。

該聲明強調,“這不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條例、指南或聲明”,並且“委員會既沒有批准也沒有否決其內容”。

聲明指出,代幣化證券通常分為兩類:發行人發起型和第三方發起型。

在發行方發起模式中,公司以代幣化的形式發行自己的證券。與傳統證券的主要區別在於,所有權記錄保存在鏈上。當代幣被轉讓時,底層證券的所有權也隨之轉移。

在第三方模式下,一家非關聯公司會將其未發行的證券代幣化。聲明解釋說,該資產「可能代表也可能不代表基礎證券發行人的所有權權益或合約義務」。因此,持有代幣並不總是意味著您擁有與持有實際證券相同的權利。

聲明中也指出,這些加密資產的持有者可能面臨額外的第三方風險,例如破產,而這些風險不一定適用於基礎證券的持有者。

Sologenic的首席法律官 Ashley Ebersole 告訴 The Defiant,如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願意,後續的指導意見可能會涉及自我託管和去中心化金融 (DeFi)。

「不過,我預計,如果未來出台類似的指導意見,仍然會允許自行保管或其他方式納入現有的證券法規定(至少在國會立法改變證券法在這方面的要求之前是這樣)。」他補充道。

埃伯索爾補充說,該指導意見並不排除向美國投資者提供代幣化或合成證券。

他補充說:“該指南明確指出,代幣化證券和基於代幣化證券的互換交易均須遵守證券法現有的註冊和披露義務。因此,只要符合這些義務,任何產品都可以合法地在美國市場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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