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週一拒絕受理一起挑戰完全由生成式人工智慧創作的藝術作品是否符合版權保護條件的案件,維持了將美國版權限制在人類創作作品範圍內的裁決。
這起糾紛涉及電腦科學家史蒂芬泰勒,他正在為其人工智慧生成的圖像尋求版權保護。下級法院維持了美國版權局駁回申請的決定,理由是該作品缺乏人類作者。
「泰勒一直在進行這場有些異想天開的訴訟,起因是他創建並命名為『創意機器』的早期生成式人工智慧模型所生成的一張圖片,」肯塔基大學法學教授布萊恩·費爾告訴Decrypt 。
泰勒於2018年首次申請版權保護,作品名為《通往天堂的近期入口》(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他聲稱這件視覺藝術作品是由他的人工智慧系統——「統一感知自主引導裝置」(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簡稱DABUS)——自主創作的。版權局於2022年駁回了該申請,理由是創意作品必須由人類作者創作才能獲得版權保護。
2023年,在「泰勒訴珀爾穆特案」(Thaler v. Perlmutter)中,一位聯邦法官支持美國版權局的裁決,認為完全由人工智慧產生的圖像不符合版權保護條件,因為美國法律只保護由人類創作的作品。華盛頓特區的一位聯邦法官維持了這項裁決,2025年,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也確認了該裁決。
「幾乎所有人都表示,作品需要人類的創作,而人工智慧沒有人類的創作,無論我們所說的創作是什麼意思,」Fyre說。
10 月,泰勒的律師提交了一份調卷令,正式請求美國最高法院審查並可能推翻下級法院在該案中的判決。
「版權局依賴其自身的非成文規定,導緻美國版權法被不當限制,這與本法院的先例相矛盾,即版權法應該適應技術進步,」泰勒向最高法院提交的請願書聲稱。
Thaler 的律師沒有立即回覆Decrypt的置評請求。
Fyre解釋說,雖然最高法院的拒絕結束了Thaler的上訴,但這並沒有解決更廣泛的法律辯論。
「最高法院駁回了請願,所以泰勒敗訴了,最高法院不會受理此案,」費爾說。 “真正有趣的是,這表明最高法院認為此案有值得探討的地方。”
儘管泰勒多次嘗試並屢次敗訴,但費爾仍將這場版權糾紛描述為一個測試案例;他說,這並不等於無理取鬧。
他說:“泰勒和他的律師們提出了一些合法、有趣,而且在概念上非常困難的關於版權法形而上學的問題。”
目前,美國法院仍將人工智慧視為人類使用的工具,而非現行智慧財產權法所定義的合法創造者。然而,Fyre表示,類似的爭議很可能會出現,尤其是在原告利益更明確的情況下。
他說:“幾乎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情況會再次出現,原告的情況會略有不同,例如原告對相關工作擁有比泰勒更強大的經濟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