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南資產投資社群熱議國際交易平臺即將被禁的消息,以及一些國內企業將被允許從3月開始「試營運」的報道。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並直接與第05/2025/NQ-CP號決議對比,這些解讀略顯倉促,可能扭曲了管理路線圖的真正意圖。本文將對此進行澄清。
第一部分:圍繞第05/2025/NQ-CP號決議的法律“傳聞”
- 法律事實查核-解讀實際的許可流程。澄清「有效申請確認」與「許可決定」之間的誤解。明確分析指出,國內企業要超越公安部網路安全四級評估及其他相關要求,仍需長達12個月的時間。
- 「6個月倒數計時」尚未啟動。更正有關立即「禁止」國際交易所的傳言。澄清第05號決議第7條第2款的規定:6個月的寬限期僅在首家國內交易所官方獲得執照後才開始計算。因此,投資者目前的交易並未中斷,也未違反法律。
- 基於謠言進行投資風險。社群應警惕,洩漏的文件正被別有用心之人利用,以博取眼球、製造恐慌。建議投資者僅透過財政部官方網站和主流媒體核實訊息,以保護資產並做出合理的理財決策。
1. 事件起因:該文件透過社群媒體網站傳播,並未在官方網站(如congbao.chinhphu.vn或財政部資訊頁面)上發布。
這波資訊最初源自路透社的一篇新聞報導和一份在社群媒體上流傳的文件,該文件稱「5家公司已超越初步評估」。隨後,多家國內新聞網站和網路社群翻譯或引用了這一訊息,並配上「3月公佈試點計畫5家入選公司名單」等標題。以下是流傳文件的內容:
將國際新聞報告中的資訊與尚未在官方網站(如congbao.chinhphu.vn或財政部網站)上發布的文件並列在一起,製作了嚴重的程序誤解,導致許多投資者誤以為這些實體已官方獲得經營許可證。
2. 根據官方流傳的文件顯示,國內企業基本上只超越了「行政程序階段」。
將社群媒體上流傳的文件與法律法規進行比較,可以看出這只是對申請的初步審查。根據第05號決議第10條第2款,該文件實質上僅確認企業已完成第一階段:提交申請表、公司章程和人員名單等基本文件(符合第05號決議第9條第1、2、5和6款的規定)。
這絕非許可證審批決定。要獲得官方許可(07號表格),這些機構必須進入極為嚴格的第二階段。根據第05號決議第10條第3款,他們有最多12個月的時間來完善文件,特別是證明實際出資額的文件,以及最重要的,由公安部簽發的四級資訊系統安全評估文件。只有在滿足所有這些要求後,財政部和相關機構才有額外30天的時間來考慮是否頒發許可證。
3. 立即禁止是沒有根據的。
市場上最大的混亂來源是流傳的消息,認為越南將禁止在國際平台上交易數位資產,並立即起訴違法者。
事實上,越南法律一直都有明確的過渡路線圖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第05號決議第7條第2款,制裁只能適用於「自首個資產服務提供者獲得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後」未通過持牌機構進行的交易。
如上所述,目前尚無企業取得官方營業執照。這意味著「6個月倒數計時」寬限期尚未啟動。投資者和交易平臺擁有一個安全合法的“緩衝期”,可以密切關注當局的後續動向。
4. 建議投資人保持情緒。
加密資產服務的許可審批流程要求極高的透明度。根據第05號決議第10條第5款的規定,任何獲得許可的機構都必須在財政部網站和報紙上連續三期發布官方資訊。
目前,監管機構的官方網站尚未發布任何許可公告。輕信社群媒體上流傳的未經證實的資訊可能導致投資者倉促決策,風險資產損失。市場需要冷靜地密切關注政府發布的官方文件和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