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米女士曾是一名聯邦檢察官,負責處理傑弗裡·愛潑斯坦和肖恩·康姆斯的案件。她在訴訟中聲稱,自己因政治原因被解僱。 案件編號:1:25-cv-07625-JMF 文件編號:55 提交日期:2026年4月28日 第1頁/共27頁 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 原告:莫琳·科米 被告:美國司法部等 案件編號:25-CV-7625 (JMF) 意見及命令: 美國地區法官傑西·M·弗曼:莫琳·科米,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都是一位傑出的助理聯邦檢察官。在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近十年的工作中,她負責過一些全國最受矚目的案件,並始終獲得上級和同事的高度評價。但科米同時也是前聯邦調查局局長詹姆斯·B·科米的女兒,後者長期以來都是唐納德·J·特朗普總統的眼中釘。2025年春季,特朗普總統的一些重要支持者開始以此為由,呼籲解僱她。2025年7月16日,就在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指派科米處理另一件備受矚目的案件的第二天,特朗普總統的支持者們如願以償。科米收到來自華盛頓特區司法部官員的電子郵件,通知她已被立即解僱。她被免職的唯一理由是美國憲法第二條,該條款規定“行政權”歸總統所有。在本案中,科米對司法部和其他機構提起訴訟,質疑其解僱的合法性,理由是她被免職“僅僅是或主要因為她的父親是前聯邦調查局局長詹姆斯·B·科米,或者因為她被認為的政治傾向和信仰,或者其他原因”。
莫琳·科米訴訟案:閱讀法院判決
本文為機器翻譯
展示原文
來源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僅為作者觀點,不代表Followin的任何立場,不構成與Followin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
喜歡
收藏
評論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