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重要的美國加密貨幣立法現在成為焦點, $ XRP是其中的核心:CLARITY 法案草案於週一晚間發佈,共 309 頁,並在參議院定於週四進行的關鍵審議之前發佈。
該法案自 1 月份以來一直被推遲,但完整草案的出現已經引起了XRP分析師的密切關注,他們認為該文件的重要部分可能會顯著改善這種山寨幣的監管前景。
對XRP而言,“法律上有利”
市場專家Bull Winkle表示,草案中的幾項條款指向了$ XRP的“重大利好因素”。Winkle在草案發布後發帖稱,他的反應不僅是興奮,而且感覺該框架在法律和結構方面都異常有利。
他首先著重分析了草案的前幾頁,其中創建了一個新的監管類別——“網絡代幣”。在他看來,該法案將網絡代幣定義為一種與分佈式賬本內在關聯的數字資產,其價值來源於網絡的使用,而非任何公司的利潤。
他認為這就是XRP符合的模型類型,並指出,正如他所描述的,這種山寨幣的價值與XRP賬本 (XRPL) 上的活動(特別是支付、結算和實用性)相關,而不是與Ripple 的盈利能力相關。
他還強調,在這種觀點下,無論 Ripple 是否存在, $ XRP賬本都會繼續運行,而且“網絡代幣”的定義似乎就是為具有這種結構的資產而編寫的。
溫克爾隨後指出,他在草案中發現了一個最引人注目的法律細節。他說,第105條(第110頁至112頁)中包含的關於權力下放測試的措辭,他認為具有重大意義。
最適合加密貨幣的監管框架是什麼?
他著重強調的條款規定,如果法院在法律頒佈前已裁定某項交易不屬於證券,則該資產之後不得重新歸類為證券。溫克爾認為,這一條款與此前已確立的Ripple案相關法院判決直接相關。
他還提到了他認為最重要的法律背景:託雷斯法官裁定$ XRP二級市場銷售不屬於證券交易,他稱該裁定為最終裁定。
他認為這是XRP有史以來獲得的最重要的法律保護,部分原因是它將為未來如何處理重新解釋設定一個明確的界限。
Winkle 的帖子還引用了位於第 195 至 204 頁的第 401 條,並將其描述為一項明確授權銀行和信用社及其子公司使用數字資產進行支付、託管、清算和結算的條款。
在他看來,這不僅僅是一張通用的通行證,而是銀行業推進與XRP支持者所認為的支付基礎設施工作相同的運營能力的入口。
儘管溫克爾的結論較為樂觀,但他謹慎地指出,《CLARITY法案》目前仍是參議院草案,尚未獲得通過。這意味著他重點提及的條款仍有可能隨著立法者的協商和投票而發生變化。
不過,他認為該文件已經包含了美國政府迄今為止制定的最有利於XRP的監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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