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一起比特幣訴訟案將一個奇特且可能至關重要的問題擺在了法庭面前:根據州法律,數千個無人認領的自保錢包是否可以被視為遺棄財產?在提交給紐約州最高法院的文件中,原告諾亞·多伊(Noah Doe)尋求獲得39,069個被遺棄的比特幣錢包的合法所有權,他聲稱自己花了一年多的時間試圖找到這些錢包的主人。
這份日期為2026年5月1日的訴訟文件,將原本可能只是區塊鏈領域的怪事,變成了一場真正的財產法糾紛。原告Doe稱,他利用自己開發的演算法發現了這些錢包,並根據失物招領法向紐約市警察局報案,之後經過長時間的溝通,最終才訴諸法庭。
本案的核心在於一個看似簡單卻意義重大的主張:在發出通知、設定截止日期並移除錢包後,剩餘的39,069個比特幣錢包仍未採取任何行動,如今這些錢包成為訴訟標的。原告Doe請求法院作出宣告性判決,確認Doe及其受讓人公司ABC公司和XYZ公司擁有這些錢包及其內容的所有權。
紐約比特幣訴訟案及其訴求
Doe 根據紐約州個人財產法第 7-B 條向紐約州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該框架通常與遺棄或拾得的財產有關。
這正是這起紐約比特幣訴訟案的獨特之處。它並非以竊盜案或損害賠償案的形式提起。相反,原告要求法院宣布,原告約翰·多伊(John Doe)以及ABC公司和XYZ公司,是39,069個被遺棄的比特幣錢包及其內部所有資產的合法所有者。
訴訟文件稱,該訴訟於 2026 年 5 月 1 日提起。文件稱這些錢包已被遺棄,並辯稱在尋找合法所有者的努力失敗後,所有權應透過法律程序轉移。
這件事的意義遠不止於一個原告和一批錢包。如果法院接受休眠的、由個人保管的比特幣可以納入傳統的遺棄財產框架,那麼它就可能檢驗舊的財產規則如何適用於那些存放在交易所之外、且未經直接機構託管的數位資產。
Doe是如何找到比特幣錢包的
根據起訴書,Doe 使用自行開發的演算法找到了這些錢包。他表示,該方法能夠辨識出看似閒置且符合他所定義的遺棄錢包標準的錢包。
然後,他按照失物招領法向紐約警察局報告了這一發現,將加密貨幣的發現與既定的法律程序聯繫起來,而不是將其視為純粹的鏈上事件。
區塊鏈證據與鏈下法律程序之間的這種聯繫是這場爭議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之一。比特幣錢包由私鑰控制,而非傳統註冊表中的帳戶名稱。因此,此案不僅關乎被遺棄的比特幣錢包;它還關乎當涉案財產存在於去中心化系統中,但追回工作卻需遵循州法律時,法院是否會承認拾得人的權利。
比特幣錢包所有權為何成為爭議的核心
所有權問題至關重要,因為此類訴訟的關鍵在於控制權、通知權和合法遺棄,而非傳統的書面記錄。實際上,這使得比特幣錢包的所有權問題比普通的財產遺失索賠更難解決,尤其是在資產由持有人自行保管且無人認領的情況下。
法庭外聯
Doe表示,在提起訴訟之前,他花了超過一年的時間試圖找到錢包的合法主人。
投訴中列出的時間軸異常詳細。在發現的42001個電子錢包中,經過聯絡程序後移除了2932個。這意味著仍有39069個電子錢包有爭議。
文件顯示,2025 年 6 月,系統透過 OP_RETURN 向所有找到的錢包發送了通知。該鏈上訊息引導持有者查看放棄通知,並為他們提供了主張所有權的途徑。
隨後進入公示期,直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
根據訴狀,到該過程結束時,剩餘的 39,069 個比特幣錢包仍未採取任何行動,而這些錢包正是目前紐約比特幣訴訟案中涉及的錢包。
對於想要了解其中利害關係的讀者來說,順序很重要:
- 最初識別出 42,001 個錢包。
- 外聯活動後,有2932人移除。
- 剩餘的39,069人成為訴訟對象。
這項宣傳活動也是Doe訴訟論點的核心。訴狀並非僅指出這些錢包年代久遠或已停用,而是指出曾努力通知失主,但這些努力未能促成剩餘錢包的索賠。
此案為何可能引起更廣泛關注
這場爭議不僅限於比特幣錢包的所有權,還涉及紐約州現行財產法是否可以涵蓋自行保管的休眠數位資產。
這個問題可能同時引起律師、加密貨幣投資者和企業的關注。用戶自託管錢包是加密貨幣核心設計最清楚的體現之一:用戶直接持有資產,無需銀行或交易所等中間機構。但同樣的結構也可能引發棘手的法律問題,例如當錢包出現無人認領的情況時。
紐約比特幣訴訟案的意義遠不止於此。它將法院置於這樣一個境地:區塊鏈的不活躍狀態、推廣失敗以及拾得者報告程序是否足以支持依據《憲法》第7-B條提出的財產權主張。
對於加密貨幣產業而言,此案可能成為未來圍繞休眠錢包、被遺棄數位財產以及鏈下法律如何處理鏈上證據等爭議的參考案例。目前,眼前的爭議焦點雖然較為狹窄,但也非同尋常:原告約翰·多伊及其受讓人ABC公司和XYZ公司能否說服紐約法院,證明39,069個被遺棄的比特幣錢包合法歸他們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