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剛剛發佈的《支持中小企業法(草案)意見接受和解釋總結報告》顯示,財政部已官方提取允許中小企業使用數字和資產資產貸款交易資產的提案。

從提議擴展到決定撤退。
此前,財政部採取了較為開放的態度,提議擴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抵押資產範圍,包括知識產權、未來資產、資產,尤其是數字和資產。此舉被視為消除傳統融資方式下,那些沒有有形資產可供抵押的企業獲得資金節點的一項舉措。
然而,經過廣泛磋商,該部決定從草案中完全刪除與這兩類資產相關的內容,並且不會將它們納入次修訂版本中。
當地居民關心的問題包括法律問題和估值問題。
持不同意見者來自各個地方財政部門,他們的觀點各不相同,但都表達了共同的擔憂。
峴港市財政廳點擊,在將數字資產納入信貸抵押交易之前,必須進行全面的影響評估。嘉萊省當局提議分拆“虛擬資產”和“數字資產”的概念,僅考慮那些可以根據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估值的資產。義安省財政廳也持觀點,認為虛擬資產的概念缺乏明確的法律定義,需要在合法化之前進行修改或澄清。光義建議,如果維持這一規定,則應建立一套完整的估值原則、管理機制以及所有相關方的問責機制。
兩個未解決的問題
總體而言,中心化機構在兩個方面。首先是法律框架:現行法律對數字資產的所有權、糾紛解決機制以及借款人破產時的資產處理程序均未作明確規定。其次是估值:與房地產或有形資產不同,數字資產的價值可能在極短時間內劇烈波動,而目前尚無統一的估值標準供信貸機構用於風險控制。
謹慎行事,切勿貿然行事。
提取該提案的決定體現了越南優先構建健全的法律框架,然後再將數字資產的應用擴展到信貸體系。背景越南逐步完善其數字資產市場的法律框架,關於數字資產在經濟中Vai的討論仍在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