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 首席執行官布萊恩·阿姆斯特朗 (Brian Armstrong) 在周三接受 CNBC 採訪時討論了該公司與 SEC 的困境與競爭對手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 (Binance) 的困境之間的顯著差異。
他含蓄地批評了幣安,強調了針對兩家公司採取監管行動的時機,並指出這兩家公司的情況明顯不同。
阿姆斯特朗強調說:“兩家公司在訴訟方面確實截然不同。”
雖然SEC對 Coinbase 提起訴訟,但它沒有像其他訴訟中針對幣安的欺詐和濫用行為提出嚴重指控。與 Coinbase 不同,幣安被指控在運營中進行欺詐活動,這表明幣安面臨著截然不同的法律和監管鬥爭。
阿姆斯特朗強調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在幣安案中,公司首席執行官趙長鵬(俗稱 CZ)個人被指定為被告。這意味著 SEC 對 CZ 提出了直接指控,從而大大提高了訴訟的風險。
阿姆斯特朗本人並未單獨捲入 SEC 對 Coinbase 的投訴,這意味著 SEC 對兩家公司領導力和企業行為的評估存在差異。Coinbase 負責人在 CNBC 露面期間繼續區分 Coinbase 和幣安,強調它們在運營和監管審查方面的根本差異。雖然他沒有直接對幣安案發表評論,但他暗示,由於時間安排,這兩種情況被錯誤地混為一談。
這位 Coinbase 首席執行官強調了透明度和合規性的重要性,並指出了該公司與全球監管機構積極接觸的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