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日報》11 月 27 日報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仍在尋找證據,證明 Binance.US 存在後門,可以以類似於 FTX 的方式控制客戶資產。
6 月,SEC 對 Binance 和 Binance.US 提起訴訟,指控交易所從事未註冊證券的銷售,並指控 Binance 及其創業家參與了複雜的陰謀,涉及欺詐、利益衝突、缺乏法律責任。披露和故意無視法律。
其中一項指控是,交易所自行決定重新調整客戶資產,包括將資金髮送至趙控制下的瑞士 Sigma Chain。
據報道,在 11 月 27 日聯邦法院的聽證會上,Binance.US 的律師辯稱,證券監管機構沒有證據表明資產被濫用,並要求法官 Zia Faruqui 考慮停止證券監管機構對潛在欺詐的調查。
Binance.US的律師Matthew Laroche也提到了訴訟成本的上漲,指出自SEC提起訴訟以來,Binance.US的資產已下降近90%,其用戶群也下降了一半。
提出這一請求之際,幣安和趙長鵬同意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這是上週與司法部、財政部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達成的 43 億美元和解協議的一部分。
然而,美國司法部的訴訟並不包括 SEC 因 6 月份針對加密貨幣交易所提起的訴訟而提出的任何與欺詐相關的索賠。
根據聯邦量刑指南, 趙長鵬可能面臨最高 18 個月的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