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Metamask背後的公司 Consensys 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及其主席 Gary Gensler 提起訴訟。
這份長達 34 頁的投訴書中有很多內容需要消化,它透露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調查以太幣的狀況以及是否應該將其視為一種證券。
然而,訴狀中隱藏著另一個新披露的細節:SEC 本月初向 Consensys 發出了威爾斯通知。通知告知接收方,監管機構正在考慮對他們採取執法行動,並概述了可能提出的指控。
Consensys 在週四的一篇博客文章中表示:“這只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過度監管美國資本市場以外領域的最新例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決定監管環境政策和公司治理(董事會),現在又想監管互聯網的技術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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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還於本月初向Uniswap發出了通知。去年,SEC 在向 Coinbase 提起正式訴訟的幾個月前就向該交易所發出了通知 — —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它向幣安發出通知之後。
因此,根據 Coinbase 案件的時間表,如果 SEC 正在考慮針對該公司提起訴訟, Consensys可能會在今年夏天晚些時候收到訴訟。
SEC 可能對 Consensys 提出什麼指控?
Consensys 僅關注 Wells 通知,稱SEC指控其通過Metamask Swaps 和Metamask Staking 違反了證券法。
Consensys 表示:“在當天的電話會議中,SEC 工作人員表示,Consensys 通過運營Metamask Swaps 軟件,是一家未註冊的經紀交易商”,這將違反《證券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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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機構據稱聲稱,Staking 計劃通過發行和出售未經註冊的證券,違反了《證券法》。
Consensys 寫道:“與Metamask錢包軟件的其他部分一樣, Metamask Staking 功能完全是非託管的;Consensys 在任何時候都不會佔有、保管或控制用戶的代幣,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改變用戶對協議的交易指令。”
SEC 在其他案件中的指控
與 Consensys 類似,SEC 指控 Coinbase 的 Staking 發行違反了《證券法》。
在對Coinbase的原始訴訟中,SEC 指控“質押計劃包括五種可質押的加密資產,並且適用於這五種資產的質押計劃是一種投資合同,因此也是一種證券。”
上個月,法院基本站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邊,駁回了加密貨幣交易所的駁回動議。
具體而言,法官凱瑟琳·波爾克·法伊拉 (Katherine Polk Failla ) 發現,SEC “充分指控 Coinbase 將 Staking 計劃作為投資合同提供和出售”,這可能為 SEC 推進針對 Consensys 等公司的指控打開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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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inbase 並不是唯一一家因其質押計劃而受到指控的公司。去年 6 月,SEC 還指控幣安美國公司的質押計劃構成了投資合同。
在最初的投訴中,SEC 寫道,幣安和監管幣安美國交易所的 BAM Trading“已經並將繼續從事未註冊的加密資產證券發行和銷售,在幣安平臺上進行未註冊的加密資產證券交易。”
SEC 和 Consensys 尚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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