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在布魯塞爾一家精品咖啡店。
我點了一杯澳白咖啡。
咖啡師笑著拿起一支記號筆。“請問您的名字是?”
我愣住了。
“您即將把我的個人身份信息(PII)寫在一次性紙上。”
“這構成了《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第4條第2款規定的‘數據處理’。”
“我簽過數據處理協議嗎?”
她嘆了口氣。“先生,我只是想在咖啡做好後給您打電話。”
“這不是有效的法律依據,”我反駁道。
“我要求立即與你們的數據保護官(DPO)通話。”
她說他們沒有數據保護官。她說他們只是“一家小店”。
我立即撥打了比利時數據保護局的電話。
20分鐘後,這家咖啡店被封鎖了。
這臺咖啡機被查扣,作為非法數據採集系統的證據。
有人說我需要咖啡因才能正常工作。
錯。
我需要的是服從才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