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A是"Markets in Crypto-Assets"(加密资产市场)的缩写,代表了欧洲针对加密货币的全新法律框架。该法规为曾被比喻为"狂野西部"的市场带来秩序,旨在保护投资者、预防欺诈行为,并确保更顺利的运营。
MiCA的历程始于2018年。随着2010年代末加密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欧盟委员会意识到需要采取统一的方法来应对新兴的挑战。
这导致于2020年9月24日正式提出MiCA建议,作为推动数字金融和保护消费者的一部分努力。
为什么需要MiCA?
有3个主要因素推动了MiCA的需求:
- 法规一致性:在MiCA出台之前,缺乏明确的法律框架导致了EU成员国之间的混乱和不协调。企业在遵守法规方面面临困难,而消费者则面临不同程度的保护。MiCA旨在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促进跨境业务,并提高消费者保护措施。
- 投资者保护:加密货币的普及带来了欺诈和诈骗行为的增加。MiCA制定了严格的透明规定,要求加密货币发行机构明确披露风险,确保消费者在投资前有充分的信息。
- 金融稳定性:不受控制的加密货币市场给金融系统稳定性带来了风险。MiCA通过制定规则来防止市场操纵,促进该领域的负责任创新来解决这一问题。
MiCA法规的时间线
MiCA,欧盟针对加密资产的法律框架,于2020年9月提出,于2023年5月获得通过,并将于2024年12月全面生效。该法规为整个欧盟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建立了全面的标准。
MiCA的主要部分
MiCA包括7个主要部分,涵盖从对加密资产的规定到服务提供商的要求,再到不同管辖区的法律责任。
MiCA部分 | 重点 | 关键要素 |
第I部分 | 基础性规定 | 针对加密货币平台的规则,重要术语定义和适用范围。 |
第II部分 | 发行加密资产 | 发行加密资产、白皮书和法人资格的要求。 |
第III部分 | 资产参考型代币(ART) | 针对稳定币、资产担保代币和透明度的规定。 |
第IV部分 | 电子货币代币(EMT) | 发行规则、白皮书、发行人责任和交易规定。 |
第V部分 | 获授权的服务提供商 | 获授权实体、跨境服务提供和合规要求。 |
第VI部分 | 市场滥用 | 禁止内幕交易、信息泄露和市场操纵。 |
第VII部分 | 监管合作 | EU和国家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执法和信息共享。 |
MiCA第I部分
第I部分为公开提供和交易加密资产的平台制定了规则。其中包括3个关键点:
- 制定对这些平台及相关机构的要求。
- 明确规定适用对象。
- 定义分布式账本技术(DLT)、效用代币、共识机制、加密资产服务等重要术语。
例如,在定义"代币效用"时,规定它们是赋予用户访问特定应用程序或服务权限的数字资产,如用于游戏内购买或访问平台特定功能的代币。
MiCA第II部分
MiCA第II部分规定了组织公开发行加密资产的要求。如果一个组织想发行不属于资产参考型代币(ART)或电子货币代币(EMT)的加密资产,它必须满足以下主要标准:
- 法人资格:发行机构必须是一个法人实体,即根据某个EU成员国的法律成立并具有法律行为能力。
- 白皮书:需要准备并公开详细的白皮书,解释加密资产的目的、技术和相关风险。
- 营销传播:营销材料必须准确发布,如实反映加密资产的性质和用途。
- 向监管机构报告:组织必须通知其所在成员国的主管机构其发行计划,并提交白皮书(强制)和营销材料(如要求)。
- 其他合规要求:组织必须遵守与提供加密资产相关的其他具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免费提供的区块链工作奖励代币,则不适用这些规定。此外,效用代币或仅用于支付的代币也不被视为MiCA下的加密资产。
MiCA 第三部分
MiCA 第三部分集中于资产支持型代币(Asset-Referenced Tokens - ART),这是一种加密资产,旨在通过与一种资产、权利或两者的组合挂钩来维持稳定的价值。这与电子货币代币(e-money token)不同,它使用抵押资产来稳定价值,包括法定货币、商品或其他加密资产。实际上,ART通常被理解为稳定币。
例如,假设一种名为EcoCoin的ART,其设计目的是通过由50%欧元、30%黄金和20%比特币组成的资产组合来维持稳定的价值。通过基于多种资产的多样化,EcoCoin能够更好地应对可能影响单一资产的市场波动。
要发行像EcoCoin这样的ART,发行机构必须是一个合法的法人实体,通常是一家信用机构,并且必须满足严格的监管标准。这包括:
- 维持足够的储备来支持所发行的代币。
- 确保ART以透明和稳定的方式进行管理。
法规还要求发行机构提供有关支持代币的资产以及维持其稳定性的方法的明确信息。
MiCA 第四部分
MiCA 第四部分规定了电子货币代币(E-Money Tokens - EMT)的原则,这是一种与法定货币(如欧元或美元)挂钩的加密资产。这些代币旨在维持稳定的价值,类似于传统货币的数字化版本。
要发行EMT,机构必须获得信用机构或电子货币机构的许可。例如,如果一家名为PayToken的公司计划发行与欧元挂钩的电子货币代币,在向公众提供这种EMT之前,该公司必须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这个过程包括提交一份详细解释其特点、发行流程和代币兑换方式的白皮书。
除了白皮书,第四部分还要求发行机构至少在任何公开发行前40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当局。白皮书需要阐明EMT的运作方式,包括发行和兑换流程,以确保对投资者的透明度。
第四部分的另一个重要点是发行机构的法律责任。如果PayToken向投资者提供不实信息或不遵守规定,该公司可能要对任何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还监管交易平台。该法规禁止在未能识别所有交易者和交易的情况下进行匿名电子货币代币交易。这并不意味着禁止使用隐私代币,而是为了确保匿名交易不会在受监管的交易所进行,从而支持打击洗钱。
以下是对ART和EMT之间差异的总结:
方面 | 资产支持型代币(ART) | 电子货币代币(EMT) |
定义 | 与一篮子资产挂钩的加密资产 | 代表法定货币的加密资产(固定汇率) |
主要用途 | 交换媒介(非支付) | 专注于支付目的 |
兑换 | 市场价值或资产交付 | 等同于法定货币的价值 |
发行商要求 | 只有受MiCA监管的实体;需要严格披露和报告 | 获得电子货币机构或信用机构的许可 |
发行限制 | 限制以防止滥用作为货币 | 对与欧盟货币挂钩的EMT不适用 |
监管范围 | 仅限于MiCA | MiCA + 电子货币指令2(EMD2)/支付服务指令(PSD2) |
MiCA 第五部分
MiCA 第五部分确定了在欧盟提供加密资产相关服务的获许实体,并阐明了他们的业务范围。可提供这些服务的机构类型包括:
- 信用机构
- 中央证券存管机构
- 投资公司
- 市场运营商
- 电子货币机构
- UCITS管理公司
- 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AIFM)。
要在欧盟合法经营,企业必须遵守多项不同的法规,并在其经营所在的成员国获得许可。在这种背景下,"法人"指任何受法律承认并拥有权利和责任的实体,例如签订合同或拥有资产的能力。
第五部分还简化了在欧盟内跨境提供服务。例如,如果CryptoTrade在法国获得许可,他们可以在德国或意大利等其他欧盟国家提供服务,前提是通知当地监管机构。
此外,本部分还包括对服务提供商的重要规定,要求他们必须履行对客户的具体义务,包括:
- 确保强大的安全措施。
- 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
- 遵守操作标准。
这些要求旨在保护消费者并促进加密资产市场的透明度。
MiCA 第六部分
MiCA 第六部分集中于防范加密资产市场中的市场滥用行为。目标是通过禁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行为,基于传统金融领域的规则来促进公平交易。具体包括:
- 内幕交易: 严禁基于尚未公开的机密信息进行加密资产交易。例如,如果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员工事先知道某个代币价格可能会上涨的消息,则该员工不得基于此内部信息进行交易。
- 非法披露: 在正式公布之前泄露内部信息属于非法行为,尤其是如果该信息可能影响加密资产价格。分享这些敏感信息的人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 市场操纵: 任何制造加密资产价格或供给虚假信号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这包括诸如洗钱交易等行为,即一个人买卖同一资产以营造更多交易活动的假象。
重要的是,这些规定适用于中心化交易所(CEX)和去中心化金融(DeFi)平台,确保整个加密资产生态系统都受到市场滥用行为的监管。
MiCA第七部分
MiCA第七部分集中于欧盟监管机构如何合作管理加密资产市场。该法规建立了一个系统,其中每个欧盟成员国的国家监管机构与欧盟级别的机构协调,以确保有效的监督和执法。
- 国家主管机构(NCA): 每个欧盟成员国必须指定一个负责执行MiCA规定的机构。这些机构确保加密资产企业遵守本国法规。
- 跨境合作: 如果一个国家发现问题,例如市场操纵,他们必须与欧盟监管机构(如欧洲银行管理局和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分享信息。这有助于确保在跨境层面上有统一和协调的应对。
- 执法权力: 监管机构被赋予明确的权力进行调查并施加处罚。例如,如果一个加密货币交易所未经适当许可运营,监管机构可以暂停其服务或对公司处以罚款。
- 定期信息共享: 国家机构必须定期交换信息,这对于解决加密货币领域的全球性风险至关重要。这有助于监管机构更好地协调并及时发现诈骗或操纵等问题。
- 标准化流程: 为了提高合作的效率,第七部分规定了标准化的信息共享流程。这确保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更加透明和高效。
MiCA的例外情况:什么不受监管
MiCA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明确界定了不受其调整范围的资产类型。这有助于清楚地划分MiCA适用和不适用的范围,确保只有特定类型的加密资产纳入MiCA的法律框架。以下是主要的例外情况:
- 金融工具: 如果一种加密资产被视为欧盟其他法律下的金融工具,则不属于MiCA的调整范围。
- 存款和结构性存款: 符合存款或结构性存款定义的资产被排除在MiCA之外。
- 投资基金: MiCA不适用于被归类为投资基金的资产。
- 证券化头寸: 证券化头寸的代币也被豁免于MiCA。
- 保险合同: 人寿和非人寿保险合同,即使被代币化,也不被视为MiCA下的加密资产。
- 退休和社会保障产品: 这些金融产品也不在MiCA的范围内。
- 不可分割的NFT: 独特且不可分割的NFT(如数字艺术品)被排除在外。
- 公共交易: 某些公共部门交易被豁免于MiCA规定。
- 央行数字货币(CBDC): 由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不受MiCA调整。
- 不可转让的数字资产: 不可转让的资产,如特定的忠诚度积分,也被排除在外。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创造了一件独特的数字艺术品NFT,只要该NFT不被分割或提供支付功能等效用,它就不会受到MiCA的约束。
未来之路
到2025年,MiCA的规定将完全实施,但这并不意味着终点 - 只是开始。当MiCA奠定坚实基础后,美国、英国、新加坡、加拿大、日本和阿联酋等国家可能会将其作为模型,制定更明确的加密资产法规、市场诚信和投资者保护。
MiCA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各地区之间的协调一致,提高透明度,并确保全球投资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