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财经消息,据深圳政法公众号,深圳一员工试用期后被裁员,公司支付 20000 元工资及 10000 元补偿金,但该员工称还有 25000 元虚拟货币工资未发,遂诉诸法院。 法院认为其证据不足,且泰达币非法定货币,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差额 10000 元,驳回虚拟货币工资诉求,上诉被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深圳一员工起诉追讨虚拟货币工资,因证据不足且泰达币非法定货币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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