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管会自去年喊打诈要分四阶段纳管虚拟资产业者,赶著要在今年 6 月前将虚拟资产专法法案送往立法院,引起民怨与社会哗然,而今金管会证期期局又颁布新规,全面禁止虚拟资产业者以现金交易,业界专家指出,这完全与国际趋势脱节,恐怕将打压虚拟资产商机与创新,民众也将因高度管制的低流动性,转而使用境外或者地下交易,让监管失去实质意义。
证期局颁布新规
金管会证期局今日对台湾VASP业者颁布新规,虽尚无取得正式文件,但动区已跟证期局联系证实该消息,主要有下列四点:
- 强制规范国内所有已进入登记名单之虚拟通货业者(交易所)遵守
- 客户买卖加密货币,不能使用现金,以往这些现金客人主要透过交易所实体店面交易,或者大额现金客与交易所另外约定交易时间、地点。
- 旧有一般网路交易客户不受影响,因为金流都走银行。
- 主因是检调在诈骗案件中,常在现金交易加密货币时发生断点,难以追踪。
全面禁止OTC 与P2P交易?
必须要提醒的是,去年11月金管会就带头修订《洗钱防制法》与相关法规,其中定义以「为他人」之交易若没有登记为 VASP 交易商,属于违反洗钱防制法之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徒刑。
日前动区联系专家解释,该法洗防法修法将大幅限制民间私下P2P交易之可行性,将所有民间交易尽数划入红线。
而今日金管会新规更是宣布,即使你有VASP执照,也无法经营线下买换店、比特币ATM等业务,形同民间与机构全面禁止使用现金与比特币等虚拟资产进行线下交易。
专家与民间反应
针对金管会最新法规,动区咨询一名在业内经验达7年的前交易所匿名业者,他表示金管会全面封杀OTC交易「一定会出大事」,因为OTC除了非法洗钱用途以外,事实上还是做市商与交易所业者在行业中,重要的风控与流动性维持手段,在投资层面,更是风险资本投资新兴项目的主流管道,因此金管会全面制止OTC交易,事实上完全不利于国内虚拟资产业者发展,大客户到散户可能会出现「看到台湾牌照就跑」的状况:
金管会的官员我猜是因为最近的线下交易所洗钱案,所以才颁布这个规定的,但实际上他们根本就搞错了很多事情,第一场外交易在金融与经济本身是一个天然的流动工具,先讲法币的部分,有些本身业务偏高风险的公司,他们内部金库就会留存很多现钞作为应急了(例如日本的任天堂),你金管会该为了管制去限制他们不能进行私下交易吗?那是不是就是折断他们为了生存,维持业务流动性的羽翼?
回到虚拟资产业,做市商、项目方、还有交易所,常常在价格剧烈波动时,动用OTC交易仓来维持流动性,那么你金管会做这样的限制,要求业者全额度走法遵风控,问题是那个法遵流程可能还没走完,交易所就遇到流动性倒闭危机了,又限制不准做OTC交易,那其实我猜本土业者应该为了面对挤兑时,因此管控民众出入金的力道比以往来的更为严重。
现在因为出入金的延迟,让本土拿牌的交易所流失了许多客户,现在看来只会跑走更多,因为客户都被法遵成本弄到错失交易机会了...
更不用说风险投资那些人了,他们都是用场外交易,用大额资金换取未来代币承诺,这通常是为了避免直接造成市场波动性,但你禁止了这个注资管道,以后不会有VC愿意走台湾线来注资,业者或者新创为了生存,会全部出走到新加坡、杜拜等境外登记地。
除此之外,动区也另外访问了一名资历10年的币圈OG「阿玮」,在新闻出现后,他也向动区投书,他认为金管会的OTC禁令将会使台湾加密货币的创新产业与交易机能本身出现崩坏:
代币的价值从哪里来?你必须让民众自由流通,市场会自然呈现他们的价值。但问题在那些没有办法上架合规交易所的代币,要怎么证明它们有价值?如果是这样的法规,主管机关都不允许你以任何场外的方式交易,这代表即使你的代币有经济价值,也不存在市场可以交易,就完全就是变相地限制不准发币创新。
身为「台湾籍」的公司会变得很倒楣,只要涉及发行新的虚拟资产,你如果负担不起合规交易所得上架费(预计未来会超级贵),你根本不可能去发行任何代币,这代表在台湾管辖体系下的虚拟资产,都将被关在一个毫无创新价值的封闭沙盒。
这个沙盒最恐怖的是,他永远只有境外比特币与以太坊上涨的时候,这个沙盒内的用户才能有肉吃,这代表金管会其实是将其当作一个纯粹的庞式牢笼进行管制,忽视了可能存在这个沙盒内创新带来的全新价值。
这样子的规定,自由度还不如证券市场,至少那边还会允许新公司可以透过电话贩售股票…那我就想问,你开这个虚拟资产市场,到底有什么意义?不就主管机关自己肖想这样就能关住那些诈骗犯吗…
这么严的规定,民众如果看到台湾金管会核的牌照都会跑了,诈骗犯难道还会留著给你管吗?这是个本末倒置的法规。
受影响之业者应该如何反应?
鉴于该法规影响民众与交易者甚多,以及业者、民众若预期受影响、针对该法有意见,应在专法颁布前尽快针对 VASP 专法的内容与方向,透过金管会民意信箱表达看法,可能是当前唯一救济管道。
专家也呼吁政府在实行该法规前,应该举办多场面向民间的公听会、听从人民与本土业者、境外业者与投资者意见,避免法律沦为「名义打诈」、实则为扰民、破坏创新之举:
https://fscmail.fsc.gov.tw/pop30/mailboxho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