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正式实施《虚拟资产法》,使加密货币挖矿和加密货币交易合法化,旨在促进经济发展并吸引外国投资。
11月28日,总统谢尔达尔·别尔德穆哈梅多夫签署了新规,该新规为该国虚拟资产的使用、创建和交换提供了框架。
2025 年一项针对包括土库曼斯坦在内的伊斯兰合作组织 (OIC) 成员国的研究得出结论,允许加密货币对经济有利。
“加密货币合法化通过增强金融包容性,并为吸引数字外国直接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清晰度,显著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印度尼西亚财政部经济学家兼研究员穆罕默德·雷扎·拉马丹表示。
法律将虚拟资产定义为财产,而非法定货币或证券,并将其分为两类:有担保的(以基础资产为支撑)和无担保的(例如比特币)。虚拟资产不能用于支付商品或服务,必须严格视为财产或投资工具。
只要矿工在土库曼斯坦中央银行注册,公司和个人进行加密货币挖矿均属合法。该法律对挖矿作业规定了技术标准,并明确禁止加密劫持等隐蔽挖矿手段。
该法律还授权加密货币交易所和托管服务机构运营,但前提是必须获得中央银行颁发的许可证。境内外实体均可拥有这些服务,但位于离岸司法管辖区或与离岸司法管辖区有关联的实体除外。交易所必须执行客户尽职调查(KYC)和反洗钱规定,并且不允许匿名交易或使用匿名钱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