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以及我所谓的数字资产IPO时刻的一些思考: > ICO并非IPO。它们仍然是早期风险投资,如今价格波动较大。 > 代币并非股权。代币是通过激励机制发行的,旨在启动协议活动并引导参与者开展特定活动。 > 协议的IPO时刻是指其产生的收入超过运营支出,并且分配给代币的价值超过用于激励的年度代币发行量(如有)。 Maple Finance就是一个完美的例子。Maple Finance的年度经常性收入(ARR)约为3000万美元,其25%的协议收入用于在代币价格较低时进行回购,而不是在价格较高时进行回购。剩余部分则分配给DAO,用于再投资以发展业务。 同样,股权和代币之间不存在价值分离,所有推出的产品都会直接促进代币的价值增长。 这就是IPO的意义所在。 twitter.com/Crypto_McKenna/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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