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银行提议增加相关规定,以确定次加密货币资产交易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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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加密资产税收政策草案正在进一步完善,其中包含多项关于如何确定每笔交易应税收入的新提案。根据最新回馈,越南国家银行建议草案起草机构针对参与加密资产市场的外国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制定如何确定次交易转移收入的具体规定。

目前,比特币、以太坊等资产的交易速度极快,每天次发生,价格波动剧烈。因此,如果不明确界定次交易的收入,就难以准确计算税款,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也可能出现争议。本提案旨在要求法律文件明确规定次交易收入的确定方式:投资者出售资产时,必须在出售时确定该笔交易的收入。该收入通常指出售加密所得的总金额(例如,如果一枚加密货币以 1 亿越南盾的价格售出,则该笔次的收入为 1 亿越南盾)。税务机关将根据该收入金额适用相应的税率,例如,以每笔交易收入的百分比计算。

要求次交易计算收入意义重大,因为它有助于提高数位资产市场(尤其是透过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个人或外国机构投资者)的税务管理透明度。有了明确的规定,投资人就能准确了解每笔交易需要申报的收入金额,从而避免收入累积一整年才进行计算,或因无法确定标准交易价格而少报收入的情况。

在就加密资产交易、经营和转让征收上涨、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的指导意见草案征求意见期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也提出了修改意见,以确保税基更加明确。根据这些建议,根据越南法律设立和运营的组织,如果其收入来自加密资产的转让,则应按20%的标准税率申报和缴纳企业收入,但现行税法规定的优惠待遇除外。

建议的应税收入确定方法基于以下原则:从加密货币资产的售价中减去初始购买价格和合法转让相关费用。关键条件是,这些费用必须按照法规要求提供完整的合法发票和收据作为凭证。此方法与证券或其他金融资产转让收入的计算方法类似,有助于在税务法律体系内保持一致性。

对于透过越南平台进行加密资产交易的外国机构和个人,草案目前提议采用基于次交易收入百分比的税务计算方法。具体而言,外国机构可能需要以每笔交易收入的0.1%缴纳企业收入,而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否为越南居民)也需以相同税率缴纳个人收入。然而,越南国家银行认为,为避免在实际执行上出现困难,尤其是在数位资产市场波动剧烈、交易量庞大的背景,仍需进一步明确该税务计算方法。

关于确定交易价格作为税收计算依据的问题,财政部表示已责成证券委员会制定单独的指导文件,以落实政府关于理财试点机制的决议。因此,次通知草案不会详细规定确定交易价格的具体方法,而是在专门文件中予以指导,以确保灵活性并符合市场惯例。

同时,提供资产相关服务的企业,例如交易所、托管平台或支付中介机构,如果从这些服务中获得收入,也必须以20%的税率缴纳企业收入。这项规定有望为在越南营运的金融科技企业建立更清晰的法律框架,并上涨市场透明度。

另一点值得关注的是科技部提议为该政策增加试点实施期。据此,该通知应明确规定五年试办期,并在对其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后继续实施。此举旨在确保与先前发布的政府决议保持一致,同时为随著数位资产市场进一步发展而进行的灵活政策调整奠定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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