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律專家表示,如果集體訴訟取得進展,可能會對“區塊鏈分析本身的有效性”進行審判。
幣安及其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正面臨三名加密貨幣投資者的新的集體訴訟,他們稱由於該交易所未能防止洗錢,他們無法追回被盜資產。
在 8 月 16 日向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西區地方法院提起的集體訴訟中,原告聲稱他們的加密貨幣被盜,盜賊將這些資金髮送給幣安,以“切斷賬本和他們的數字資產之間的聯繫”,使這些資金變得無法追蹤。
三名原告已對幣安及其前首席執行官 CZ 提起民事訴訟。資料來源:PacerMonitor
原告辯稱,加密交易的一個關鍵屬性是區塊鏈上“這些交易的永久記錄”,這使得它們“永久且準確地可追溯”。
集體訴訟稱:“因此,如果沒有像 Binance.com 這樣的加密貨幣清洗場所,如果有不法分子竊取他人的加密貨幣,當局最終可能會通過追蹤他們在區塊鏈上的行動找到他們。”
原告稱幣安是洗錢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違反了《反詐騙及腐敗組織法》(RICO)。
幣安因集體訴訟陷入困境
以太坊開發公司 Consensys 的高級法律顧問兼全球監管事務總監比爾·休斯 (Bill Hughes) 表示,他對該訴訟是否能夠證明這些指控表示“懷疑”。
休斯在 8 月 20 日的 X帖子中表示,新的集體訴訟是一場“自然、可預見的後續民事訴訟”,旨在利用政府起訴。
然而,休斯還表示,這起訴訟使幣安陷入了“困境”,並表示如果該訴訟進入審判階段,可能會對加密貨幣行業產生重大影響。
資料來源:Bill Hughes
他說:“如果此案深入到調查階段,甚至進入決定性的審前動議階段,那麼區塊鏈分析本身和鏈上資產追回的有效性將受到考驗。”
休斯補充道:“如果你關心這個行業的話,幣安會被迫談論追蹤和恢復的事情——說實話,這是一個很艱難的處境。”
區塊鏈分析本身和鏈上資產恢復的有效性將接受考驗。
2023 年 11 月,趙長鵬承認違反了美國洗錢法,並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這是與當局達成和解協議的一部分。幣安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的“民事監管執法行動”罰款。
今年 4 月,聯邦法官判處趙長鵬四個月監禁,比聯邦檢察官要求的三年監禁短。趙長鵬於 6 月開始服刑,並將於 9 月獲釋。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於 2023 年 6 月對幣安提起訴訟。該委員會指控幣安和趙長鵬誤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了解其市場監控控制並人為誇大其交易量。6 月 28 日,法院批准該案大部分審理。
筆者正聯繫幣安徵求相關看法,但截至本文發表時尚未收到任何回覆。火星財經持續為你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