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 律師:解讀歐盟 MiCA 法案,虛擬貨幣託管服務如何合規?

提前合規佈局,佔領歐盟市場

作者:劉紅林律師曼昆區塊鏈法律服務

封面:Photo by Christian Lue on Unsplash

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法案》(MiCA)是對數字資產監管框架的重大發展。旨在為歐盟成員國提供清晰和一致的監管環境,MiCA 涵蓋了虛擬資產生態系統的關鍵領域,包括虛擬資產託管人的運營和責任。本文探討了託管人在遵守最新監管環境時需要考慮的具體事項。

MiCA 簡介

MiCA 旨在協調歐盟的加密資產監管,為發行人和服務提供商提供法律確定性。它包括一個監管加密貨幣、穩定幣和其他數字資產的框架,並確立了虛擬資產託管人的權利和義務。這些託管人負責代表客戶保護和管理數字資產,將受到嚴格的監管要求,以確保安全性、透明度和法律合規性。

*圖源:ESMA 官網截圖

歐盟委員會於 2020 年提出了 MiCA 法規提案,且法案已於 2023 年 6 月 30 日生效。然而,並非所有 MiCA 的規則都立即適用——關於穩定幣發行人的規則已於 2024 年 6 月 30 日生效,另外條款將於 2024 年 12 月 30 日生效。

在 MiCA 即將生效的當下,法案提供了一段 “過渡期”,即如果一家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目前在提供服務(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之前),那麼它在 2026 年 7 月 1 日之前可以繼續提供服務,之後必須持有牌照。不過,過渡期的確切長度由相關歐盟成員國自行決定。

MiCA  的關鍵定義

在探討託管人的合規要求之前,我們先快速回顧一下 MiCA 的一些關鍵定義:

1 加密資產

指能夠使用分佈式賬本技術或類似技術以電子方式轉移和存儲的數字價值或權利的表示形式。

2 資產支持代幣

指一種並非電子貨幣代幣的加密資產,其聲稱通過參考另一個價值或權利或其組合(包括一個或多個官方貨幣)來維持穩定的價值。

3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

指以專業方式向客戶提供一項或多項加密資產服務的法人或其他企業,並且根據第 59 條獲准提供加密資產服務。

4 加密資產服務

指與任何加密資產相關的以下服務或活動:

  • 代表客戶保管和管理加密資產;
  • 運營加密資產交易平臺;
  • 將加密資產兌換為資金;
  • 將加密資產兌換為其他加密資產;
  • 代表客戶執行加密資產訂單;
  • 發售加密資產;
  • 代表客戶接收和轉加密資產訂單;
  • 提供加密資產建議;
  • 提供加密資產投資組合管理;
  • 代表客戶提供加密資產轉讓服務。

5 代表客戶保管和管理加密資產

指代表客戶保管或控制加密資產或訪問此類加密資產的方式(如有,以私鑰形式)。

6 運營加密資產交易平臺

指管理一個或多個多邊系統,該系統將多個第三方對加密資產的購買和出售利益彙集在一起或促進其彙集,並在系統中根據其規則進行,以交換資金或加密資產的方式導致合同。

7 資產儲備

指擔保對發行人索賠的儲備資產籃子。

託管人的合規要求

如上文所述,虛擬資產託管人被定義為任何代表客戶保護私鑰和管理客戶數字資產的實體。這包括集中式和去中心化託管人,無論其存儲方式如何(例如,熱錢包、冷錢包或多簽名解決方案)。

MiCA 為歐洲加密資產託管人引入了重大變革。根據 MiCA 規定,託管人面臨更嚴格的義務,以提升對客戶的透明度和安全性。這包括諸如為客戶資產維持獨立賬戶、健全的內部保管程序以及更詳細的客戶協議來明確職責和安全措施等要求。此外,託管人現在明確對任何加密資產損失或訪問密鑰丟失承擔責任,這增加了對違規行為或安全失敗的責任追究。在 MiCA 之前,託管人的監管環境較為分散,通常根據各歐盟成員國的民事或合同法律運作。這種向更有結構和協調一致的監管方式的轉變,顯著改變了託管人的運營方式,提供了更大的法律確定性,同時也要求更高的合規性。

託管人將被要求滿足幾項關鍵的監管義務,涉及以下事項:

1 治理

作為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 (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 = CASP) 授權申請的一部分,申請人必須包括對申請人 CASP 治理安排的描述。特別是,申請人 CASP 將需要考慮以下事項:

  • 其管理機構的成員是否具有良好的聲譽?他們是否擁有適當的知識、技能和經驗(個人和集體),以履行其職責?
  • 其管理機構的成員是否曾因洗錢/恐怖融資或其他損害其良好聲譽的罪行而被定罪?
  • 其股東和成員(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是否具有良好的聲譽,他們是否曾因洗錢/恐怖融資或其他罪行而被定罪?
  • 如果其股東或成員在 CASP 中擁有合格持股,他們的影響力是否可能對 CASP 的穩健和審慎管理造成不利影響?如果是,主管當局必須採取適當的措施來解決此類風險,例如:a. 向董事和相關管理人員申請司法命令或施加司法處罰 b. 暫停與相關股東/成員持有的股份相關的投票權的行使
  • 它是否制定了足夠有效的政策和程序,以確保遵守 MiCA 的監管要求?它是否能夠評估並定期審查此類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
  • 它是否僱傭了具有必要的知識、技能和專業知識的人員,以履行分配給他們的責任,考慮到提供的加密資產服務的規模、性質和範圍?
  • 它是否擁有彈性且安全的 ICT 系統?是否有適當的業務連續性政策涵蓋 ICT 業務連續性,涵蓋 ICT 系統的中斷?

如上所述,業務連續性政策對於保護託管人在新的 MiCA 制度下的潛在責任至關重要。原因是,在加密資產丟失或訪問加密資產的手段丟失的情況下,加密資產託管人可能對其客戶承擔責任。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證明此類損失可歸因於託管人。因此,一個合適的、有效的業務連續性計劃,充分處理安全措施,並定期維護,至關重要。

2 資本

根據 MiCA,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始終需要具備與以下金額中較高者相等的謹慎性保障:

  • 附件 IV 中指出的永久最低資本要求(125,000 歐元);
  • 前一年的固定支出四分之一,每年審查一次。
*圖源:Annex IV of REGULATION (EU) 2023/1114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31 May 2023

3 利益衝突披露

MiCA 就利益衝突提供了明確的指導。但首先,CASP 中的利益衝突究竟是什麼?CASP 可能與其自身之間或與以下各方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 其股東/成員;
  • 與其或其股東/成員直接或間接相關聯的任何人員;
  • 其管理機構的成員;
  • 其員工;或者
  • 其客戶。

如果 CASP 的兩個或多個客戶之間存在相互衝突的共同利益,也可能存在利益衝突。

在存在利益衝突的情況下,MiCA 規定 CASP 需要向其客戶和潛在客戶披露利益衝突的一般性質和來源以及為緩解利益衝突而採取的措施。此類披露需要在 CASP 的網站上突出顯示。此外,此類電子格式的披露需要包括足夠的細節,考慮到每個客戶的性質,以便每個客戶都能根據利益衝突產生的加密資產服務類型做出明智的決定。

4 託管人/管理人與其客戶之間的協議

對於希望代表客戶提供加密資產保管和管理服務的 CASP,他們需要在書面協議(協議)中至少闡明以下事項:

  • 協議的各方;
  • 提供的加密資產服務的性質以及對該服務的描述;
  • 保管政策;
  •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與客戶之間的溝通方式,包括客戶的認證系統;
  •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使用的安全系統描述;
  •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收取的費用、成本和收費;以及
  • 適用法律。

5 保管政策

上文提到了 “保管政策”,它指的是一項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以下風險的政策:

  • 客戶的加密資產損失;
  • 與這些加密資產相關的權利的損失;或
  • 由於欺詐、網絡威脅或疏忽而丟失訪問加密資產的方式。

保管政策不一定需要包含在與客戶的初始協議中,但需要在客戶提出要求時以電子格式提供給客戶。

曼昆律師總結

MiCA 法規的推出,無疑強調了安全性、透明度和合規性的重要性,其目的在於構建一個更加安全、可信的數字資產管理框架。對於託管人而言,新的監管環境雖然帶來了一定的挑戰,但同時也孕育著新的發展機遇。適應 MiCA 的動態要求,對於保持競爭力至關重要。曼昆律師認為,雖然 MiCA 法案尚未全面實施,其最終效果仍待觀察,但我們有理由相信,隨著監管經驗的積累和市場的反饋,MiCA 將不斷完善,以更好地適應加密資產的特殊性。未來,可能還需要更多的法規來填補潛在的監管空白。

作為深耕 Web3 商業合規的專業人員,曼昆律師提示:為了更好地應對 MiCA 帶來的變化,託管人可以立即採取以下三點行動:

  • 審查和更新內部流程。確保現有的操作程序符合 MiCA 的要求,特別是關於資產隔離、安全保管和客戶協議方面。
  • 加強風險管理。對潛在的風險點進行識別和評估,並制定相應的風險緩解措施,以防止加密資產的丟失或訪問密鑰的洩露。
  • 提升合規能力。投資於合規培訓和技術,確保團隊能夠理解並遵守 MiCA 的規定,同時保持對監管動態的持續關注,以便及時調整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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